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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1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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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余额是残疾人保障金,是费用,不是税金,所以发生时不需要计入。每年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纳税申报时只需填写申报单即可。申报后,在税单和银行提款收据出来后,开具证明,将“管理费”、“明细...
余额是残疾人保障金,是费用,不是税金,所以发生时不需要计入。 每年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纳税申报时只需填写申报单即可。 申报后,在税单和银行提款收据出来后,开具证明,将“管理费”、“明细科目”借给残疾人保障金、“贷款”、“银行存款”即可。
余额会计结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一)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管理费
贷款:应缴纳税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缴纳
借)应支付税额——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延迟缴纳而追加滞纳金的情况下,计入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 ) ) ) ) )
信贷:银行存款
(三)减免记账处理
1、残疾人就业安置符合安置月数且全部减免的,可以不再延期;
2、安置用于政策优惠或残疾人就业,但不符合安置比例的,可部分减免,只计算减免后的实际缴纳金额。
3、如想账面反映减免额,也可先行入帐,恢复原分录。
借:应缴纳税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项:管理费用
一、不采取提取办法的,缴存时直接制证。
借:管理费用----余款
信用: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抽查时: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余款;
贷项:其他应付款----余额
上缴时
借:其他应付款----余额;
信用: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应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实际提交时,借记“其他应当支付——应当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或“其他应付款——应当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全面尝试将“营业税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费及附加”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扩展数据: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如下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 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的社会保障购买、改造和支持服务费用,以及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出租、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多种形式的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一般来说,余额是未付的,缴纳时“借:管理费-余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即可。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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