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18 2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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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物流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收到运费时,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支付运费时)贷)营业费-运输杂费(燃油费)贷(库存现金3、应付的各项税费)贷)营业税...
物流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运费时,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2、支付运费时)贷)营业费-运输杂费(燃油费)贷(库存现金3、应付的各项税费)贷)营业税及增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增加5、否则可参考计入管理费,明细科目设置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在物流公司支付运费(货物运输用)会计分录)贷)主要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或在银行存款物流公司支付运费)会计分录)贷)管理费用)交通费贷)库存现金或在银行存款物流公司支付运费)会计分录)营业费用)交通费贷)库存现金或其他费用
2、确认成本,无非是工资、燃料、通行费等。
3、联运票价也是成本的一部分,但在报税时可以减少主营业务收入。
1、收到运费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2、支付运费时:借:营业费用-运费(燃油费)借)库存现金
3、计税(借)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管理费-印花税所得税费-所得税贷)应缴纳的税费
4、包车与提供物流劳务服务有关的,计入销售费用。
5、否则可参考计入管理费,明细科目设置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在物流公司支付运费的(货物运输用)会计分录)贷)主要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或在银行存款物流公司支付运费的)会计分录)贷)管理费用)交通费贷)库存现金或在银行存款物流公司支付运费的)运行业务用)会计分录)营业费用)
物流企业会计流程:
1、确认收入,应收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2、确认成本,无非是工资、燃料、通行费等。
3、联运票价也是成本的一部分,但在报税时可以减少主营业务收入。
1、收到运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信贷:主要营业收入
2、支付运输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运费(燃料费); 贷项:现金库存
3、计算各种税费:
借)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印花税所得税费-所得税贷:交税
4、包车与提供物流劳务服务有关的,计入销售费用。
5、否则可参考计入管理费,明细科目设置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在物流公司支付包车费(货物运输用)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物流公司支付包车费(通勤用)的会计分录:
租:管理费---交通费; 贷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物流公司支付车费的(商用)会计分录
租用:营业费用---交通费; 贷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自己支付的采购运费分为两种情况:采购货物计入成本租用(原材料等出租)银行存款等2、采购、对方支付运费。 一是对方支付运费,与本公司无关,不做会计分录;二是对方是垫付运费,还是实际支付运费。 会计分录:在未支付货款时,借:原材料支付3360应付账款(包括对方垫付的运费)时,借:原材料支付3360银行存款(包括对方垫付的运费) 3、欠快递公司的运费,货物可可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一、为贯彻执行总结(一) 《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企业、从事远洋、沿海、内河、道路运输的企业、海河港、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部分会计科目。 本制度为方便会计凭证制作、账簿登记、账簿查阅、会计电算化,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 各企业不要擅自改变或扰乱重组。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用于增设会计科目。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当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仅不得填写帐号,还不得填写帐户名。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本制度规定的企业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制定。 企业会计报告应当按月或者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告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会计报告应当在月终了后六日内提交; 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5天内提交。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依照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写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写至“分”。 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按顺序编排页数,加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住所、开业年份、报告所属年度、月份、送达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人、总会计师(或者代行总会计师职权者)和会计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持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告。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以不合并,但应当一并提交其会计报告。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的由财政部负责修改。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物流行业中,主要经营收入包括提供运输服务、提供仓储服务、装卸运输服务等取得的收入。
会计实际结算时,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有具体细目科目。 例如主营业务收入-运费、主营业务收入-仓储费等。
备注:说到收入,必须提到印花税的问题。 所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收入中,印花税的延期,根据服务合同金额的不含税(增值税)金额延期。 肯定不是根据不含税的金额计算,而是根据不含税的金额计算。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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