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15 14: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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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股东退股方式,除了协商,也有如下单方退股的情况。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
股东退股方式,除了协商,也有如下单方退股的情况。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
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对此加以约束,限制为如下一些特殊情况: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 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
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代理记账企业股东退股
这个问题没有您得到的完美答案。
因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这就是你当初答应挂名股东的后果。可以试试以下几个办法:
1、可以先检查公司章程是否有违公司法的地方,如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不召开,就去工商局举报,用这种方式倒逼开股东大会修改章程,您乘机解决您的问题。
2、看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是否有可以让您退出的机制。
3、有没有当初签的挂名协定,这个勉强可以用下。
其他没好的办法,您去法院也没用,因为您当了股东从法律上也不是说退就退出来的。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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