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15 10:42:27
4793
内容摘要:原标题:濮阳市多位村支书被纪委通报,你认识吗?濮阳县纪委去年以来,濮阳县纪检监察系统把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查处“小官大贪”、贪...
原标题:濮阳市多位村支书被纪委通报,你认识吗?
濮阳县纪委
去年以来,濮阳县纪检监察系统把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查处“小官大贪”、贪污挪用、扣压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建立“三权三化”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基层党风政风的不断提升。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正当地履行职责,侵犯群众利益,受到严厉查处。 3月18日,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典型案件7起。
★梨园乡梅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兴顺挪用公款,骗取危房改造资金。
2014年4月,梨园乡梅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兴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万元土地出让补助金将用于梅兴顺等6人的辛勤劳作、伙食费、村里的其他开支,以及梅兴顺的个人日常开支和偿还个人贷款等费用。 2013年,美兴以村民张××的身份成功申请拆迁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并用1万元偿还村干部垫付给村民苏×的房屋建设资金,剩下的一万元归张×所有。 2017年1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梅兴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青足镇田家村党支部非法挪用村民危房改造资金、引黄入河北补偿款。
2016年春,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计田定珍、支部委员、妇女特工张惠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缴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包括孙俊克斯一家,他们将破旧的房屋进行了翻修,并用于村里的日常开支。田丁山非法挪用村里将黄介绍到河北的补偿金1万元,交给村民田、肖自用。 2016年11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研究决定,对田定山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田定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张惠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
★白集乡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东明拖欠群众耕地青苗补偿费
2014年12月,白集乡毛庄村党支部书记张东明违反群众纪律,获得青苗补偿金1万元。直到2016年12月才向群众发放。2016年12月13日,张东明经白乡镇纪委决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通乡刘辛庄村账外账设置问题
2010年至2016年,海通乡刘辛庄村集体收入未计入“三资”管理中心账户,设立账外账户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2016年12月14日,海通镇纪委决定,对刘辛庄村委会主任刘子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德臣、村委会成员刘德普受到党的警告。
★吴兴乡张湾村违反“四讨论两公开”程序,侵犯公众知情权
2008年以来,吴兴乡张湾村村委会向该村承包了18亩集体土地,村民共收取村内公用事业租金1万元。未按有关程序披露收租费用,违反群众纪律。 2016年12月20日,吴兴乡纪委决定,张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彦兵、村委会主任郭经伟、村委会成员、会计师张定成被处分。受到党的严重警告。
★西城镇张楼村村委会未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了群众知情权。
西城镇张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金柱、原村会计张连军违反人民纪律。 2008 年6 月至2008 年8 月,村委会用征地补偿款支付村民守河、偿还村旅馆欠款、吃喝玩乐、修路、修理村摄像头的工资。相关法规、收支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6年12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研究决定,对张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金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2年;张楼村原会计张连军受到党的严重警告。
★胡壮振国楼村支部张柳玉扣村民低保
胡庄镇果楼村支部张柳玉违反群众纪律,于2016年2月、2016年2月和8月,拿出村民魏兰X、李潘X的低保总额1万元用于扣减河道开挖资金、街道修缮筹款资金、路灯电费、线路改造等。 2016年11月24日,经湖庄镇纪委研究决定,对张留玉给予党内警告。
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密切关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督,确保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实现。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围绕“三权三化”制度建设,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权力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农村党的执政能力。党员干部,建立新的村两级权力监督体系。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继续聚焦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经营、征地等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贪污、挪用、扣除和强制占用。 ,坚决整治“村霸”和黑帮势力,对敢于伸手扶贫等民生资金、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全面追究责任。同时,加大报道曝光力度,及时曝光典型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
南乐县纪委
2017年以来,南乐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问题明确,“四风”整改深入抓实,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为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继续释放集中整治“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节后各类逆风和违纪行为反弹,现将查处一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属灵问题报告如下:
2017年2月16日,张贤林在金德谷乡六谷店村为母亲举行一周年纪念仪式。他共设宴席29个,非法收受礼品 万元,其中邻居送礼 万元。其他非亲属4,900元。
作为金德谷乡六谷店村党支部书记,张贤林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母亲组织一周年庆祝活动。乡纪委履行预报程序,邀请非亲属赴宴,违规收受礼品,违反了《关于规范党员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南乐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婚丧庆典。这些规定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经县纪委常委研究,张贤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非法收受的非亲属礼物4900元,责令金德谷乡纪委监督张贤林将他从邻居那里收到的15700元礼物退还给群众。
金德谷乡党委不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不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彻底的书面检查。责成金德谷乡党委、纪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明知中央要求和纪律规定,但仍走自己的路,是幸运的,不要停下脚步,不要克制自己,触碰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行动意识。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事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简朴、节约、廉洁的原则,实行双重报告制度活动前后。
作风建设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正直和纪律的铁扫帚绝不能停歇。全县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管理和治理更多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重常、重细、重长。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以监督问责为抓手,用好“四种形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越远越严纪律和更严重的处理将。违纪问题不止一个,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我们决不容忍和迁就,继续释放严惩违纪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
中共南乐县纪委
2017 年 3 月 15 日
南乐县纪委青峰龙乡信息
微博/微信:濮阳拳攻略
关注【【濮阳攻略】微信,回复“福利”“话费”,有惊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上一篇:普陀托管代理记账一般多少钱
下一篇:三方公司做账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