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2-11-14 18:02:16
3407
内容摘要:更新时间:2022-08-1008:54:00信息号:12121133发布者IP:浏览:11倍民防管[2020]98号闵行区代理会计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则第一项的依据一是规范闵行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公...
更新时间:2022-08-10 08:54:00 信息号:12121133 发布者IP:浏览:11倍民防管[2020]98号
闵行区代理会计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则
第一项的依据
一是规范闵行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公益性)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房屋及相关公共设施正常维修更新,确保社区维修工程档案完好,本制度依据《上海市商品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个工作原理
代理记账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合法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区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对商品房维修资金(公共收入)进行代理记账的活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区房屋管理部门
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是本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住房管理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负责备案代理记账合同并监督使用的维修资金。
第五街镇(工业区)房屋管理局
街道镇(工业区)房管所(以下简称房管所)是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代办记账的积极意向,对增进对代办的认识起到重要作用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负责记账,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的社会认知度,并按照本制度对代理记账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当要求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代理记账机构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区房管部门。及时的方式。
各街道、镇(工业区)可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辖区内业主大会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社区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代理核算。
第六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记账的,可以从符合条件的记账机构名单中选择受托管理单位。委托代理、委托事项及委托管理费、费用等,由业主大会讨论表决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定期公布维修资金和公共利益,并接受业主的询问。
第七条 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按照《上海市商品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账务管理,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查询;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维修资金收支管理规定,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不完全受理的,应当及时向各业主和房屋管理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并在维修基金收支分析报告中注明。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n (2)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保密;
(三)客户要求的会计处理不当、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在统一会计制度下行事的,予以拒绝;
(4) 说明客户提出的相关会计问题。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合同后,物业服务公司应派专人按照相关合同的规定,对日常资金收支、现金及银行账簿登记进行管理。 ,并代表会计机构提供相应信息。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代理记账范围
本区各街道(工业区)所辖商品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和公益性实行代记。社区代办记账工作纳入街镇考核,比例以当年考核指标为准。有下列条件的住宅区,必须实行代理记账:
(一)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物业管理社区(公益部分);
(二)维修资金使用违规,已按照《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评分规则》评分的社区;
(3) 有冲突的请愿书的社区。
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资质
从事商品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公共收入)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是从事相关业务且无不良记录的代理记账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2)熟悉维修资金和公益政策及使用规范;
(三)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制度。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承包所需文件资料
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公司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一)代理记账、签订合同;
(二)业主大会记录证明;
(三)业主家庭名单;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盖章和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
(五)物业服务合同;
(六)管理章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章程。
第十二条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的订立
受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业主大会就商品房维修资金(公益)签订书面代理记账合同。房屋委员会制作示范文字,并注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业主大会、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和住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三)委托事项和要求;
(四)委托管理费;
(五)委托管理期限;
(六)商业保密协议;
(七)违约责任;
(八)终止和解除合同的协议;
(九)双方认为同意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房屋管理机构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代理记账账户的核定和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应每月到委托方专项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对账。留存证据,通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整改,并通知房屋管理机构。房屋管理机构每季度随机抽取辖区内30个记账区进行网上巡查,对记账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告一次以下信息:
(一)维修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数额;
(二)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工程及费用的发生及家庭分摊;
(三)使用物业管理区域的全部和部分共享部分进行停车、投放广告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和使用量; \n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上述公示账目应张贴在小区的布告栏、各楼的出入口等处,以方便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未公告,经催促仍不履行的,房屋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代办簿记机构代为公告。
第十四条问题投诉与处理
业主对公布的账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相关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和分户收费清单进行核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经房屋管理机构督促拒不提供的,房屋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代办簿记单位提供。
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受理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和代理记账机构对违反本制度的投诉。房屋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立即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信访处理期限内回复投诉人。
第十五条 代理记账工作年度考核
房屋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应当对社区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应酌情扣减代理记账费。情节严重的,建议更换代理记账机构。
第十六条生效日期
该制度自2020年4月15日起实施。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
2020 年 4 月 10 日
(本页无文字)
宣传:积极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房管局2020年4月10日
上一篇:没做账的公司资产总额
下一篇:历城代理记账流程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0元公司注册
地址安全挂靠
名称、法人、股权等变更
在线免费核名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