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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1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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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代理记账行业越来越受欢迎。首先,记账公司的财务没有那么复杂。其次,记账公司的费用一般在500到2000之间。专职会计师的工资比这个高,而且还得交。专职会计师缴纳社保,干脆代...
代理记账行业越来越受欢迎。首先,记账公司的财务没有那么复杂。其次,记账公司的费用一般在500到2000之间。专职会计师的工资比这个高,而且还得交。专职会计师缴纳社保,干脆代公司把账直接交给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师往往有几家公司的账户,甚至十几家公司的账户(不包括0申报,如果包括0申报,他们见过几百个会计师)。为了节省成本,代理记账机构有时会聘请没有经验的会计师或大学实习生。我只记账,又不是公司专职财务人员,所以风险不大。
无形之刃,最致命!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代理记账行业的虚开发票风险!
来看一个真实案例: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万03行终130号,刘汉宇、贾剑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案例简介:
(一)被告人会计师刘涵玉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被告人刘汉玉在诚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师、纳税人期间,分别担任安徽景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怀远县金景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怀远县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无真实交易,使用怀远县金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税控系统单独出具虚假信息向汇众筑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好顺佳建筑有限公司、郭阳振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使用安徽景泰宏的税控系统建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新疆高科精盾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新郑凯之宇商贸有限公司、吴江越顺物资商贸有限公司、芜湖逸夫增值税发票安铜制品有限公司
(二)被告人贾建波
被告人贾建波介绍刘涵玉联合使用安徽景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税控系统,向新疆高科景盾防火门窗有限公司虚开27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吴江越顺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虚开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新郑凯智宇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发行18份。河南省尉氏县陈银良介绍(另作处理),虚开吴江越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的18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开具面签。价值5元的价款被卖给了被告人王锐,王锐将18张虚开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了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者被告郭保东。
(三)被告人王锐、被告人郭保东
被告人王锐从吴江越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新郑凯之宇以面值5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虚假的刘涵玉2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张,王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8张以6元的价格向新郑凯之鱼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给新郑凯之鱼。被告人郭宝东,该商贸公司实际经营人
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汉宇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危险驾驶(因与财税知识无关,故不分享此案),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万元元元;
2、被告人贾建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2万元;
3、被告人王锐虚开增值税发票;犯专用税发票罪,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6万元(缴缴国库);
4、被告人郭保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缴缴国库);
五、对被告人王锐的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看完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判决结果,罚款和有期徒刑,你不寒而栗吗?记账机构的会计师虽然不是记账公司的专职人员,但职责与公司的专职会计师相同。
接下来,我们应该明白,什么样的行为算作虚开??发票?
★ 什么是虚假发票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让他人代为发行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情况均属虚假开户,但虚假开户罪并不仅限于开票方。根据以上三种情况,结合本案,刘涵予主要属于情况(1);贾建波主要属于情况(3);王锐和郭保东主要属于情况(2)。
从以上几点(1)(2)(3),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常见的描述是“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
那有什么问题?
发票上的卖家、买家、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业务一致。如有不一致,即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
一个简单的例子:
没有发生真正的交易,但开具了发票,业务是虚假的;
苹果卖了,发票是菠萝的,名字是假的;
卖了7个苹果,发票是2个苹果,数量是假的;
卖的苹果7元一斤,发票9元一斤,金额是假的;
商品卖给A,发票开给B,与买家不一致;
A卖东西给B,但发票是C给B开的,与卖家不一致。
PS:假发票不仅指专用发票,也指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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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发票的法律风险
1.根据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欺诈发行数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扣缴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通知明确:在新司法解释公布前,可参照以下标准。那是:
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金。 20万元以上;
虚开税款超过五十万元的,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年以下,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刑罚。 250万元以下罚款;
虚报税额超过250万元的,按照刑法第205条的规定认定为“巨额”,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处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附言。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发票不构成犯罪
4、虚开非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
虚开除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一般指虚缴税款50万元以上)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二年,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款;如果情况特别严重(一般指虚报税额250万元以上),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处理
首先要了解,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善意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是恶意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值得我们分析:什么是好的,什么是恶意的。
不管是好是坏。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处理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中明确了诚信取得的四项标准:
一是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这当然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和最重要的基础。如果交易是虚构的,那么它一定是故意虚假的。
二、卖家使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主要是为了界定不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
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卖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税金与实际内容相符;如果这些环节出现问题,则说明双方可能存在合谋,双方都必须承担责任。
★没有证据表明买方知道卖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恶意商誉首先是主观判断。除非有证据且税务机关提供证据,否则不能直接认定为恶意。
以上四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则视为善意收购,否则为恶意收购。
这是一张善意获得的发票。财税处理呢?
1.进项税扣除问题
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获取,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因为这张专票是违法的,不合规的。
2、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如果是恶意获取,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善意获得的,则可以开具新的发票。如不能发行,可结合实践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考虑。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告[2018]28号
第十四条 在重新开具、重新开票等外部凭证过程中,因依法被注销、吊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账户等特殊原因,不能补发、换领发票或其他外来凭证,可使用以下材料验证支出的真实性,允许支出。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发、补发或其他外部凭证的原因证明(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纳入异常业务账户、破产公告等);
(二)相关经营活动的合同或协议;入库和入库的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前款第一至第三项为必备文件。
衍生问题:是否会因真实的虚假发票而产生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问题有明确意见:善意取得,不收滞纳金!
4.会计师防范“虚假开户”的建议
作为会计师,首先要有职业道德,不要主动虚开发票。但很多时候,你可能不在公司,你可能不知道这么多业务细节,也不知道业务的真实性。如果你是“误开”,那岂不是比窦娥更不对劲?
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我们的会计师必须做到三点:
1、开票前必须对合同进行审查,因为合同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必要要素之一;
2.注意银行转账凭证证明(收款人金额是否与合同一致);
3、如果业务有提货单,运单的提货单也是审核的必要条件之一。
虽然我们只是会计师,但在法律上我们不会区别对待。开户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注意不要被“勇敢”的客户老板忽悠,同时保持职业道德,不要“主动违法”。
本文发表于会计头条APP,为观察记账行业原创文章,作者:陶文,
1、所有投资者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主管身份证(或经理)。 3、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盖有房产所有人的盖章。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应当签字并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5、各类申请表,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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