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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16: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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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司对外借款的应计利息如何核算?贷款:借:其他应收款贷款: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借:银行存款(利息)贷款:财务费用(利息)以上是好顺佳对【企业对外借款的应计利息如何核算】问题的解答,希...
公司对外借款的应计利息如何核算?
贷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款:银行存款
应计利息:
借:银行存款(利息)
贷款:财务费用(利息)
以上是好顺佳对【企业对外借款的应计利息如何核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和税务实务,可以关注《好顺佳》顺家”,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对于你之前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不同的理解,税务公司和企业之间也存在很多争议,特别是在营业税综合改革后投资理财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上。
我们来看看你提到的国水函[2001]84号文件: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的征税
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汇出的利息、股息、红利,不得并入企业所得,视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称为“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本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偿还利息或股利、红利的,各投资者的利息、股利和红利收入按照本通知所附第五条的精神确定。应税项目按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
这篇文章强调的是“对外投资”,投资的特点是风险和收益不固定!贷款服务(营业税改革的名称)是固定利率或利率。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很多省市都要求对企业投资理财产品征收增值税,按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票据》(财税[2016]36号)第(2)项第(1)项所指的“保本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第一条第五款,是指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全额收回本金的投资。资本收入。金融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上述非保本收入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买基金、信托、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并持有至到期,这不是《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说明》(财税[2016]36号)的第一项第五条第四点所指金融产品的核心
这两条规定是:保证收入属于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非保证收入属于投资,不征收增值税。
延伸到您的问题,如果您对外收取固定利率或同意收取固定利息,属于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前的营业税) );如果不是保证收益,则属于投资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您现在已经缴纳了流转税(增值税或销售税),这意味着您被确认为贷款服务而非投资。
希望以上解释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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