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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1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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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货运代理企业应规避十大法律风险在航运产业链中,货运代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实践中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近年来,大批货代公司的崛起,不仅促进了外贸的快速发...
货运代理企业应规避十大法律风险
在航运产业链中,货运代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实践中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近年来,大批货代公司的崛起,不仅促进了外贸的快速发展,也加剧了货代行业的竞争。在当前航运市场低迷、货运代理企业利润低迷的环境下,法律纠纷会造成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往往会严重影响货运代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此,笔者分析了货运代理公司在实践中容易面临的十大法律风险。
第一,不能保证收回预付运费
由于货代行业竞争激烈,货代公司面临着维系客户生存的压力,一般不再要求发货人支付订单费用,而采用风险较高的月度或季度结算方式。
在这种操作方式下,货物装船后,由货代公司先付款给船公司或其他货代公司订舱赎回正本提单,再直接将货物交付给货主。在原始提单所有人的情况下,货运代理公司失去了对货运的控制权和主动索赔权。
客观地说,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这种运费结算方式给货运代理公司带来的风险从根本上说是无法控制的。货运代理公司只能从与托运人签订托运合同、及时确认货运等业务环节加强管控,避免因相关合同等证据不足而败诉。另外,如果是陌生发货人的业务,货运代理公司一定要坚持兑付原则,避免交不到正本提单,无法顺利收回运费。
2. 无故承担承运人责任
众所周知,货运代理公司是货运服务的中介机构,是货主与船公司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很多托运人认为,只要货代公司接受他们的订舱,那么以后发生的任何问题,都要由货代公司负责。因此,货运公司负责赔偿陆上运输拖车的货物损失以及延误到目的港的货物的损失和赔偿在实践中,对海上运输过程中受损货物的损失进行赔偿是常见的。
一方面,托运人对货运代理行业有一定的误解。另一方面,托运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货运代理签订“城下联盟”。为了保住客户资源,货运代理公司忍辱负重,做出让步。
货代公司不是船公司,所以它没有权利决定货物是否能赶上预定的船期,货物什么时候能到达目的港。因此,作为货运代理公司,由于承揽业务的需要,不要向货主做出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承诺,如船期或保证货物安全到达,否则,一旦延误交货或货物毁损,货运代理公司将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3非法签发外国提单的连带责任
一些国外货运代理公司在中国没有办事处,他们通常支付一定的代理费,委托国内货运代理公司代为经营指定货物,并签署国外货运代理提单。这些国外货运代理公司的提单很少支付80万定金或保险费并在中国交通运输部备案。在实践中,这些提单一般被称为非法提单。
对于国内货运代理公司签发非法提单的情况,一旦在目的港无单证放货或发生其他与提单相关的海事欺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货运代理纠纷的司法解释,货运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特别要提醒货代公司在签发国外提单时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检查提单的合法性,调查国外货代公司的信用状况,以免赚取代理费而成为诈骗的工具。
延误处理,目的港没有提货
如前所述,货代公司作为托运人和船公司之间的桥梁,在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情况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沟通和纽带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公司的首要工作就是及时准确地履行通知义务。
货运代理公司的通知义务包括两个层次,第一是及时履行对托运人和发货人的通知义务,及时将未提货信息告知托运人和发货人,告知目的港可能产生的滞期费和计算方法,或征求托运人和发货人对退货、(二)及时履行通知承运人或船公司的义务,如促使承运人在目的港减损货物或处置货物。通过这种通知义务的履行,达到沟通、传递信息、减少损失的效果,有效降低因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而被追究过错赔偿责任的风险。
5. 货运代理公司对混业经营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践中,部分货运代理公司是由进出口贸易公司全资拥有,专门从事货运代理事务的贸易公司,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这类货运代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委托订舱、确认费用、结算,是贸易公司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制度设置的风险屏障。但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货代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不能相互独立的个性、财务、业务,公司是“一套部队,两块品牌”,那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贸易公司与货代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货代公司将失去所谓的风险角色。
六、公司印章管理混乱
货代行业由于业务需要,通常会刻制一些特殊的业务印章,如订舱章、部门章、出口业务章、进口业务章、通关章等。一般来说,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银行、公安部门都有备案,对以上印章的管理,通常比较严格。但对于没有备案的印章,如需要刻制业务专用章等,公司通常会放松对此类印章的监管,导致出现“印章绑在台角”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无备案章按照交易习惯被认定为代表公司意志的公司章,那么公司也需要对加盖无备案章的文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说,货运代理公司应该从严印章印刷采用栅格控制,所有印章的盖章均由专人管理。根据申请,有依据避免印章管理漏洞,导致货运代理公司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
7客户更改账户时发生欺诈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成熟,一部分不劳无功的人开始觊觎货运代理市场的流动资金。货运代理公司是贸易的深度参与者,经常通过电子邮件与海外收货人、国外代理人进行沟通。
笔者曾收到一些货运代理公司的建议,客户通过邮件通知应收账款账户的变更,并要求通过变更后的账户进行后续的金融交易,但后来发现自己落入了骗子的陷阱。这种伪造的电子邮件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如真实的电子邮件地址以COM结尾,欺诈者使用
邮件末尾,与实际客户的其他用户名一致;或者因为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完全被盗,盗用者使用正确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账户变更通知。
8集装箱船队附设的赔偿责任
货代行业离不开实物物流。货运代理公司通常没有自己的运输车队,而发货人往往有货物陆路运输的需求。一些货运代理公司为了弥补服务失误,扩大市场,会安排陆运车队附属于自己的公司,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
如果采用附件模式,货运代理公司与陆运团队应签订措辞严谨、职责明确的书面附件协议,建议公司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对协议内容进行核对。否则,如果发货人的货物在陆路运输过程中受损,甚至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货运代理公司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直接风险。
9货运代理公司扣押提单的合法性
在受托方信不佳,不支付逾期运费或代理费,长期以来,货运代理公司是通过扣押提单、报关单、核销等单据,向发货人施压求运费的。但近年来,随着电子报关、核销单的普及,已经使得这两种单证没有一种可以抵扣。那么货代公司可以扣押提单吗?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海运费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根据司法解释,如果货运公司与客户没有明确约定扣押提单、海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不得拒绝交付客户未支付的上述单证。因此,为了保护货运代理公司的权益,笔者建议货运代理公司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初就签订书面的货运代理协议,并明确规定如果客户不支付费用,货运代理公司有权扣留提单等航运单据。否则,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非法扣押提单不仅不能帮助公司成功索赔逾期费用,还可能导致货运代理公司承担因扣押提单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货运代理公司作为承运人的索赔限制
货代为无船承运人提单备案登记出具的商号,其身份由货代成为承运人的运输合同,作为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海运费要求赔偿,包括索赔其时效期限为一年,由于货代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的日期。诉讼时效超过一年的,其请求权丧失。在没有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情况下,即在货运代理合同下,时效为两年。因此,货运代理公司在经营中应该准确地识别自己的法律地位,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未及时提出索赔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该声明
本文刊登在《中国航海周刊》第1220期。本文作者为文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回到搜狐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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