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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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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年度应纳税额小于预缴税额:借: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贷: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和重新分配的利润\n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经税务机关审核...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年度应纳税额小于预缴税额:
借:应付税款 - 应付所得税
贷: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和重新分配的利润\ n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方:应付税款 - 应付所得税
扩展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当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退还依照有关规定纳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纳税人可以抵扣下一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①资本支出。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折旧方式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为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前不得在税前扣除。
⑷ 违规经营罚款和没收财产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 滞纳金及各种税费罚款和罚款。对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滞纳金、税务机关罚款、司法机关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 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有赔偿。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 慈善捐赠、救济捐赠,以及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非公益性、救济捐赠。纳税人的非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赠,不得扣除。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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