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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8 1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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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问: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分配股利时,何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税所得款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按时入库...
问: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分配股利时,何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缴纳应税所得款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按时入库,并专门记录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款支付、转账支付、有价证券支付、实物支付和其他形式支付。
根据《关于利息、股息、股息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国税[1997]656)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人应得的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通过扣缴分配给一个人的账户,每个人都有权在收入时索回,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或股息收入分配给个人时,所得视同已缴,并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张老师交流集团有这么个小伙伴提出的问题,没错,今天的文章围绕着公司股东分红税务的相关事项和会计处理,张老师是不是很贴心?如果小伙伴们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在下方留言,张先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大家见面!废话不多说,让我们开始谈正事吧。
01
股东地位不同造成的税收差异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又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1. 自然人股东
当然,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股息和红利征收的。利息、股息、股息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比例税率为20。
2. 股东为国内企业
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事实上,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为什么它是免税的。例如,A国内企业是B国内企业的股东在2020年,B向A支付了100万元现金红利给A,在这里,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这100万元已经在B公司缴纳了所得税,如果再纳税,将是重复纳税,所以不征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个人独资、合伙和非居民企业”(其中个人独资和合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三)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超过一年(12个月)。(即国家对短期炒作股票投资收益不免税)
3.股东为外资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奖金等股权投资收益的,以所得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税率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如果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或场所的实际联系(与股东为境内企业相同),则可享受免税待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处理自然人股东的税收
例如,张先生有限公司(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由A、B共同出资,A、B分别出资500万元,各占实收资本的50%。2020年公司税后利润为100万元(已完成相关法定规定),当年按A方案和B方案分配的企业税后利润为50万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东的股息应缴纳20英镑的个人所得税。分配结果如下:每位股东获得现金2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
1. 张老实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确定利润分配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应付股息50
当支付红利:
借款:应付股息50
银行存款:40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代扣股东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信用:银行存款
张先生的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为:100-50 = 500(万元)
注:个人股东取得公司的股息收益,每次取得收益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支付所得的次月十五日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自然人股东分红申报的处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
第一步是进入系统客户端,收集人员信息,填写股东信息
第二步,点击分类收入申报,选择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
第三步:单击“添加”,在采集人员信息中选择股东信息,填写分红收入
第四步,申报
第五步是纳税
03
公司股东分配的股息将被处理
例如,A公司在202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如下:
2011年2月,A公司成立,投资500万元,按成本法占股70股;2019年,A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000万元。2020年1月,A公司宣布发放现金红利100万元。A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为100*70= 70万元。
2006年6月,A公司以80万元收购B公司股票,占股30股。A公司对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较大,采用权益法核算;2019年B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2020年4月,B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20万元,a公司发放现金股利20*30= 6万元;
10月购入C公司10000股,以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2020年12月,C公司公告支付现金股利人民币/股,a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为10000* = 10000元。
(1)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宣布现金分红时:
1. 借款:应收股息-A公司70
贷款:投资收益70
2. 借款:应收股息-B公司6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3.借款:应收股息-C公司
贷款:投资收益
(2)备案前,需要明确三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否免税?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知道A公司的直接投资和B公司的股票投资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奖金等股权投资收益免税的规定,而C公司的短期投资(不超过12个月)不满足。
2. 以上分配的股利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是否有差异?
对于从A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和C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会计和税法需要确认投资收益,税收不会有差异;从B公司分配的股利上会计和未通过“投资收益”科目,但是是需要确认投资所得税法,所以会产生税收差异,必须进行投资所得税的调整,这时就有朋友会说,这并不是说B公司就免予分红,不做调整最后申报的结果是一样的,但这并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们还是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收的调整和您必须填写免税申报单。
公司投资获得的现金股利什么时候确认为收益?
企业从股权投资中取得股息、红利等收益的,应当自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股票转换决定之日起确定该收益的实现。需要注意的是,收入的确认不是基于现金股利实际支付的日期,如下面的表格A107011所示。
4. 上述哪种股息分配涉及手工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手工表格为A105030和A107011
(3)申报明细如下:
第一步:核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5000、A105030、A107010、A107011
第二步是填写A105030投资所得税报表。增税金额6万元为A公司账户上分配给B公司股息尚未确认的投资收益。
注:此为系统自动将A105030填写的数据转至A105000的税项调整表
第三步是填写A107011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奖金等股权投资收益的优惠表。免税金额为A公司分配的70万元加上B公司分配的纳税调整后的6万元,合计76万元。
注:这也是系统自动带来的数据
最后,让我们看一下主表。实际上,A公司三家投资业务发放现金股利的最终结果是减少了A公司在账户中发放给A公司的70万元确认的投资收益。
04
特殊情况被视为红利
1. 个人投资者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中,利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属及有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和其他财产支出的,视为支出企业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股息,按照利息、股息、红利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必须区分公司费用和股东费用
2. 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在该纳税年度结束后都不返还给我们,不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自己没有返还贷款的企业作为股息分配给个人投资者,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方案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这种情况在企业中很常见,很多股东将公司融资贷款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在年底(当年12月31日)没有归还,这就算是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3.企业购车并以个人股东名义拥有车辆,其实质是企业以实物形式向股东分配股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为企业所用,允许合理扣减部分收入,扣减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该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4、房屋买受人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如对房屋的占有、使用、获利和处分加以限制)在一定期限内无条件返还房屋并取得补偿后,应按“利息、红利、奖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由房地产公司支付补偿。
小合伙人、股东的红利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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