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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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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公司的临时工工资是如何记录的?临时工工资的支付还需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资单(加盖部门公章),然后根据工资单上人员所属的部门,列入工资单员工工资核算: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1、公司的临时工工资是如何记录的?
临时工工资的支付还需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资单(加盖部门公章),然后根据工资单上人员所属的部门,列入工资单员工工资核算: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工资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款:手头现金等。
单位为支付临时工工资,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意外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应税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散工工伤赔偿是多少?
临时工不是公司成员。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应属于雇佣关系。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餐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损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索赔。
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承包方、分包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并与雇主承担个别赔偿责任。
3、公司雇佣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吗?
1、如果公司与临时工有实际雇佣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按月支付报酬,临时工的报酬按“工资薪金”发放,并代扣代缴临时工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2、公司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提供按次提供劳务,公司按次支付报酬的,将被视为劳务费。接受劳务的企业无需为提供劳务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障。
临时工与公司的关系仅为雇佣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赔偿,但可以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单位需要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伤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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