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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1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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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没有船票的补偿金可以税前分项核算吗?(无发票)问题内容:2008年由于市场价格暴跌,我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被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规定,我方应赔偿对方1亿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
1. 没有船票的补偿金可以税前分项核算吗?(无发票)
问题内容:
2008年由于市场价格暴跌,我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被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规定,我方应赔偿对方1亿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对方6000万元的协议。赔偿税务局说现在有发票可以是税前费用,但是这笔钱不能开票给它按照要求开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营业税发票的要求,连接现在对方只根据收据给我们,我们可以提供协议和银行付款记录说明赔偿是否为税前费用,请问?
回答:
按照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在不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务的情况下受到处罚的,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同时,现行的营业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因未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而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税收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进行商品购销、提供、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违约处罚不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贵司可根据违约金付款收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银行付款凭证,对税前款项进行分项结算。
[上映日期]:2009年12月16日
2. 我们会开发票来收取损失赔偿金吗?(无发票)
问题内容:
我分开公司会委托其他公司加工原材料,加工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因为加工不当,产生很多不合格的产品,给公司造成损失,经过两家公司协商,加工企业承诺赔偿我公司造成的损失,我处理的加工费从公司扣除,但对方公司要求我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公司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依据是什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因对外经营活动收取款项,付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政部、令2008年第50号):
“第十二条第六条第一款所称成本价外行为,包括对外催收、手续费、补贴、基金、计资费、汇出利润、奖励费、罚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损害赔偿金、催收款、代租垫款、包装、包装、储备、高等级、运输、装卸费及其他价外各种性质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贵司通过协商获得的赔偿并不是向买方提供应税服务收取的额外费用,不在开具发票的范围内,因此不能开具发票。
[上映日期]:2010年1月19日
3.汽缸补偿所得是否缴纳流转税?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卖给客户时,我们收取气瓶租金和其他运输杂项费用,这些费用都包含在额外费用中,并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在使用过程中,气瓶损坏后要向我公司进行赔偿。问:我公司收到的气瓶赔款是否应交流通税?
回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指的价格其他费用,包括出借价款、手续费、补贴、基金、计子费、汇出利润、奖励费、罚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损害赔偿金、催收款项、代租垫款、包装、包装、储备、高档次、运输、装卸电荷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电荷"因此,由贵公司收取的气瓶的赔偿应包含在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中。
[上映日期]:20日2010年12月07日
问题内容:
我公司2008年销售了一批设备,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我公司今年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将有质量问题的设备退回我公司,并要求我公司赔偿对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3000万元。请问:我公司的3000万优质赔款,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假如可以扣除的话,进行张五处理后附上什么原始证明。你需要对方给我们公司开发票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为取得所得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因此,在经济交易中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允许税前扣除。
由于质量赔偿是由卖方支付给买方的,不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范围内。因此,不需要开票,但入账和税前扣除要有必要的证据来证明经济行为的真实性。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发[2009]88号)第五条:......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不能准确识别资产损失是否自行计算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
[上映日期]:2010年12月27日
Q:甲乙双方签订物流合同时,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不慎丢失货物,将被罚款1000元。甲方给乙方开具什么样的汇票?
答:《票据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条)第二十条规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付款时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收款人领取票据。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更改货物名称和金额。
赔偿银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未开发票的经营活动。
适用范围参照《福建省地税局营业外收入统一清单》(闽地水汉[2010]18号)第3条。企事业单位不得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征收营业税的营业收入(不包括税收收入,任何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起征点的,按照规定,应当使用财政统一的营业税所得,不得使用票据),如补偿金、补偿金、对外投资所得、分红、分红所得、等,适用于《福建省地税局统一营业外收入发票》(机印,发票样本见《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全国普通发票统一工作方式实施方案的文件》(闽地税发[2010]30号)附件4)。
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个人取得的补偿性收入,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不纳税的应使用类金融工具基本要素的收入。
【Q】我们从A公司进货,由B物流公司负责仓储运输,并将仓库租金支付给物流公司。但是B物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失误,造成了一些货物的损坏,所以他们不得不赔偿我们。这个时候,我们拿到这笔赔偿收入是要给对方开票和缴纳营业税吗?或者只是一张收据?如何做会计处理?补偿不需要发票,因为它不是一种业务关系,只是一个收据。
全部进入是由于一些货物的损坏
借:购买材料或运输中的货物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储存货物等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D:采购物资或货物在运输途中
未来收到的款项:
B:银行存款
C:其他应收款
同时注意一些货物的损坏。请与你们的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是否可以扣除这部分货物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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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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