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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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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供热企业收取的供暖费收入如何核算收入可以分期确认。供暖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应缴增值税额=取暖费/(1+13)*13但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增值税可分期计入销项税;所得税于收到合同之日...
供热企业收取的供暖费收入如何核算
收入可以分期确认。
供暖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13
应缴增值税额=取暖费/(1+13)*13
但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增值税可分期计入销项税;所得税于收到合同之日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货物分期销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供热企业收取供暖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方: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供热企业取暖费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法律依据
第二条(第2项)规定,纳税人为居民销售或者进口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水、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煤炭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供热企业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于北方三区(“三北”地区,指北京、天津、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取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税务处理
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供热企业销售自产或外购供暖燃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但国家对供热企业销售供热的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取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供暖取得的取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居民取暖费,包括热力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取暖费、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取暖费、单位代为缴纳的取暖费。热能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热能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能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热能产品经营企业从居民实际取得的取暖费收入占居民取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经营企业。同时,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供热企业为居民供暖的厂房和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供热企业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向居民供热取得的取暖费收入按比例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占企业总收入。税。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供热企业向企业销售供热供生产经营的,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应当缴纳增值税。出售给居民使用,可免征增值税。
因此,企业向供热企业采购供热供职工使用时,应在销售合同中特别注明供本单位职工自用。只有这样,供热企业销售的供暖才能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免征增值税。
2.供热企业取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要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和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免税和减税项目的,应当不单独核算的,不予免税和减税。”财税[2011]118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取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值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应单独核算。”根据该规定,供热企业免征免税和非免税取暖费收入。必须单独核算,否则无法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比如,对于已经安装了水暖的居民,一些供热公司会在收取供暖费的同时,向他们收取一定的水暖费。免征增值税。因此,如果供热企业不对居民收取的供暖费和水供暖费分别开具账单并单独核算,其向居民收取的供暖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3、开具免征增值税取暖费收入票据
根据《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780号),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食品)。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按照免税货物开具的销售额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从进项中扣除。税额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供热企业一般采用以下方式向居民开具供暖账单:
(一)收到其他单位代收代缴的住宅供暖费时,可以以居民的名义一一开具发票。虽然会增加供热企业的工作量,但方便他们准确确认向居民收取的供暖费收入。
(2)可以通过物业公司等单位向居民开具账单,由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统一结算。根据《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收费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供暖费不征收营业税,仅从事这个机构。营业税是对从业务中获得的费用收入征收的。
4. 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所得税。
(一)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财政资金是指企业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取得的财政补贴、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专项财政资金。包括直接减免增值税和征收即退、征收后退、征收后退的各种税费,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根据该规定,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征后返还、增值税征后返还属于财政性资金。 .出口退还增值税不是财政资金。
根据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除国家投资和规定的以外,应当计入企业当年的总收入。资金使用后返还本金。企业取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用途的财政资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作为非应纳税所得额,从所得总额中扣除。同时,《财政部关于专项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作为非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
行业可提供基金指定用途的资金拨款文件; \n
财政部门或者其他分配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式或者具体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当分别核算资金和资金发生的支出。
根据财税[2008]151号 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取得增值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征后退,增值税征收后退税,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符合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三项条件,企业可直接减免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到先得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应当从当年的总收入中扣除,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取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减免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将减免、退还的流转税纳入企业利润所得税征收的通知》(94)财税字第074号规定:“减免、退还的流转税企业(含即退、先收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和指定用途的项目外,计入企业利润,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和即退即退的,企业所得税应计入当年利润;后退、先征后退的,按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收到退税或退税的当年。”一批)决定》(财政部令[2011]62号),财政部关于减免退还企业利润流转税和所得税的通知(94号) )财税字第074号)废止。但财政部《关于财政性基金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第一条(三)财政资金是指企业取得财政资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财政补贴、补贴、贷款贴息等专项财政资金,包括直接减免价值。 ——征收即退、征收后退、征收后退的增值税及各类税种,根据此规定,减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免征的,不计入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减免的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供热公司收取供暖费跟大家分享一下怎么开户。更多会计实用主义请登录课堂,有专业老师在线答疑。如果取暖费用于职工住宿和办公,则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和办公费。条目如下:
1. 付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信用:手头现金
2. 应计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员工工资--员工福利
扩展信息
采暖建筑面积是指单元门内不包括公共楼梯间和开放式阳台的建筑面积,其中原封闭式(自封式不计)按阳台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供暖建筑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1、图纸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公共泳池面积)为采暖建筑面积。
2、如果老房子没有完整的图纸作为依据,可以用可用面积(公有产权书上的出租面积)乘以系数计算供暖建筑面积。该系数是根据各种房屋的房间类型和结构测量得到的平均值。双方如有争议,以现场测量为准。两户共用的墙体量度至墙体中心线,外墙量度至外墙表皮。
复式住宅也按上述标准收费。坡顶上部安装散热器的地方收取70%的费用,没有安装散热器的地方收取50%的费用。对于高度特别高的特殊房型,如果高度超过一米,每增加一米,取暖费增加10米。
—取暖费
——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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