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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14: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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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又可以赚到钱了!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已经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逾期未受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还没申请的小伙伴们要抓紧啦!一、基本规定(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我又可以赚到钱了! 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已经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逾期未受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还没申请的小伙伴们要抓紧啦!
一、基本规定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第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扣缴义务人费用缴纳代扣税款的2。
注:本文沿用《(2011年版)》第十一条,未经修改。
(二)因“第三代”单位或个人原因,税务机关在3年内收到“第三代”税务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缴纳该手续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
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终端)缴费“退费查询”模块申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费用的退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登录代扣终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款手续费查询”
02
进入“退费核对”界面,系统会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调出单户核对单
03
查看2021年扣缴税款信息,查看后点击【下一步】
04
查看并确认对帐单,点击【申请仓库退货】
05
系统会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还申请”,查看申请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和国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费将退还至扣缴义务人办理退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
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30日,请尽快报名!
二、会计处理
以前企业比较普遍有三种方法可以做到:
1、收到退还的手续费后,记入“其他应付款”项,然后私下或报领导批准,取出钱奖励给财务人员(或入小金库) )。一出账,账就结了,一般不交税。原因是税务机关给税务人员奖励,所以钱应该给税务人员。 (当然,纳税人在单位已经领到工资和奖金了,不能单独拿。所以,看到的人有份,领导会酌情分配给相关人员。如果你有钱,大家都会开心,哈哈!)
2.冲抵“行政费用”项目,认为企业税务人员承担代扣代缴义务,这些人员的工资、工资由企业承担,产生“行政费用”,税务机关退还的手续费应予以抵扣。成本。
3、填入“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项目,将手续费视为政府补助收入;
上述方法,前两种不可取。
企业获得的退税是因为企业主体承担了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它是企业获得的收入。主体是企业,回报对象也是企业,而不是企业的具体员工;企业已按照工资制度和劳动合同对企业税务人员支付的劳动支付了相应的报酬。
在会计处理方面:
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司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代理人,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取的代扣代缴税款,作为与日常活动有关的其他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入”项目中填报。列表。
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有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如果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小企业企业会计报表中无其他收入项目,该报表项目计入“营业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答复(2021-11-1):
执行“”的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收取的代扣代缴税费,计入“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在收入的“营业收入”项目中陈述。
2、增值税——原则上必须缴纳。在实践中,许多税务局也要求缴纳增值税。
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根据现行营业税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当征收增值税。 "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退还按照《业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业务》的规定办理:
(一)一般纳税人:销项税按适用税率6计算,销项税可按规定计算。进项增值税已扣除;
(2)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条,企业应当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取得收入。收入,即总收入。退税费无论是作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政府给予的补贴,都必须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代扣代缴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征收范围,应计入企业所得税总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费用用于奖励税务人员的,奖励费用也允许税前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
企业将税务机关退还给财务人员或税务人员的手续费奖励(或分配),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有两种观点。过去,主流观点是免缴费。现在地方税务局有不同的答案,但大多认为不可避免地,它被认为是纳入工资和薪金。
笔者偏爱的观点是不能并入工资薪金!
有两个文件可供参考:
1)、《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2、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代扣代缴费用。
2)、《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费用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在储蓄机构从事代扣代缴取得的代扣利息税和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以往的征管实践中,不少地方税务局和企业认为,根据财税字[1994]20号的精神,如果将手续费奖励给税务人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人员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实际上,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时,代扣代缴义务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个人纳税人,只有企业指定纳税人代为代缴。因此,[1994]20号文的免税规定旨在对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扣缴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扣缴费奖励给有税或无税人员时,与其他正常分配的奖金相同,个人所得税一并申报。
北京市税务局北京12366办税服务平台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8年10月)
问:扣缴单位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的手续费,并将部分手续费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请人,是否将被奖励人当月工资与工资收入合并?
答: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缴手续费用管理的通知》,“三代”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单位应单独计算并计入资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适当奖励关闭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个人因职务或受雇取得的与就业有关的工资、薪金。或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财务人员从工作单位取得服务费奖励时,属于与就业有关的收入,应结合当月工资及工资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江苏省税务局回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取得的代扣代缴费用按规定收取。”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规定取得的代扣代缴费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税务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令第707号)、《财政部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有关文件规定:个人依法办理代扣代缴税款,取得的代扣代缴费用,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手续费直接支付给公司税务人员或其他从事工作的人员取得的手续费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临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计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税务局回复:
扣缴义务人为个人的,个人取得的个税手续费的退税,可按文件规定免征。
扣缴义务人为单位的,单位将取得的个税手续费退还给本单位的税务人员或其他人员。 ,需要计入工资薪金的计税。
山东省税务局答复:
代扣代缴费用返还用于奖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务人员工资与薪金相结合。
个人税费退还奖励财务人员税收计算问题
留言时间:2020-09-17
扣缴义务人是否将退还的个人税费奖励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 根据(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去通过代扣代缴税款的程序,以及按规定取得的代扣代缴费用。”,但本规定仅指个人代扣代缴取得的手续费,不包括扣缴义务人使用该手续费的情况奖励个人纳税申报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答案。有争议,希望能给出准确的答复。
安徽省税务局12366税务服务中心答复:
你好!您提交的问题已经收到,对您提供的信息的回复如下:
根据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代扣代缴的税款,按年缴纳2的手续费。不包括税金。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扣或责令扣缴的。扣缴义务人收取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高办税能力,奖励纳税人。”
因此,扣缴义务人在将取得的手续费返还给纳税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1994)财税字20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
感谢您的询问!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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