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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0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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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总公司从分公司收到的利润会计分录如下:按规定计提时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贷方:应付利润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付款时借:应付利润贷方:银行存款\n数据扩展:分公司向...
总公司从分公司收到的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按规定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方:应付利润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付款时
借:应付利润
贷方:银行存款
\n 数据扩展:
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管理费或处理等问题:
1、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内部管理需要而设立的,另一类没有工商登记的分公司大多与总公司位于同一区域;二是因地制宜进行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
2、对于内部公司,本质上是事业部,不具备独立纳税资格。对外业务以总公司名义进行,发票以总公司名义开具。在会计上,一般与总公司分账。编制报表时,总公司需要汇总并通过总公司向税务机关报税。因此,内部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涉及税收。营业额利润或管理费一般通过“内部交易”账户入账。
3、办理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一般为增值税独立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分为独立会计分支机构和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
4. 总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计缴增值税,如提交管理费、划拨资金、转售物资等。货物等;属于征税范围的,不缴纳增值税,如上缴利润。
5、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分支机构为主要纳税人,对其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进行核算。独立交易原则,可凭总公司开具的发票在分公司税前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相应确认。税后利润向总公司报送的,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6、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公司共同缴纳企业所得税,或适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一般税收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总公司、分公司为纳税人。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管理费或利润,无论增值税如何处理或会计核算,均不影响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协议:经企业领导研究决定,工会将扩大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创建于企业原工会活动场所,市场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工会活动费用),由服务部投入扩大。市场由服务部核算管理,工会人员协助日常管理。双方共建市场。市场收益分为七层和三层。股份将于次月 5 日前结算。
签订协议后,原市场营业执照相关事项已变更登记,服务部成为市场投资人,办理了与经营市场相关的全部许可;工会不再是市场出资人,原相关税务登记证和发票购买许可证已注销。在企业中,他主要负责企业的工会工作,市场收入分摊为工会活动费用。
1.
工会收到款项后,由于没有营业执照,无法提供合法的付款收据。合法的工会收据也没有。
2.
服务部为企业的分支机构,每日独立核算,按期申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企业年终汇总汇缴。
这个月市场收益分成,不知道填什么会计科目,是用来冲抵“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报表上的收入与税费不符,税在报表上交了并且收入少报(因为协议要求在缴纳营业税不含所得税后,再进行收入分成),分割被分割的部分不缴纳税款,从已开具的发票中可以查出明显的偷税漏税(因为对方没有执照,所获得的市场收入份额不会被征税);将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更为合适,可以理解为服务部门为启动市场获得收入所应支付的成本,
即:服务部门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分摊金额)
贷方:其他应付款- ---工会 ****(共享金额)
借:其他应付款----联盟****(共享金额)
贷款:银行存款****(分钱)
工会账务处理:由于不发报表,简单难监管。
会计师找到公司财务科长报案,科长说:“这是他解决不了的经营决策问题,需要找上级领导解决。”教这个词,科长却笑而不语。
例2,(转贴)A、B两家有限公司同意合作做(合法)业务:因为B公司有这方面的人才和经验,但缺乏资金; A公司有资金但不具备上述条件。双方约定:A公司出资100万元,B公司出资50万元合作开展此项业务。具体事务由B公司运营,项目所赚的钱(扣除应缴纳的流转税等税费后)由双方平分。假设B公司在会计上可以分别核算该业务的成本、费用和收入,则该业务扣除流转税后净利润为40万元,A公司将获得20万元并收回投资的合作资金。上期100元。百万。 B公司当年亏损200万元。请问:1、A公司转给B公司的100万元,得到的20万元收入如何处理?这20万元除了企业所得税还需要交税吗?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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