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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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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发票专用章,你真的盖对了吗??发票盖章这件事,抬起手就是一戳,看起来容易操作。但是你知道哪些发票不需要盖章吗?什么cover错了会被罚款?哪些错误可以纠正?快来学习吧。发票专用章,?你真...
发票专用章,你真的盖对了吗??
发票盖章这件事,抬起手就是一戳,看起来容易操作。但是你知道哪些发票不需要盖章吗?什么cover错了会被罚款?哪些错误可以纠正?快来学习吧。
发票专用章,?
你真的做对了吗?
1?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开票时的发票组合和扣除页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2?
由本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28条规定,开票发票的发票页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
代写一般发票
由税务机关在发票发票内的备注栏内,加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专用章。
4?
增值税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3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人和开票人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纸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格式文件与税务机关监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
因此,电子发票可以由开票方和开票方打印。电子发票对应的位置已经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章(发票专用章),无需再加发票专用章。
5?
汽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应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表和纳税申报表不得盖章。
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也可以使用!?
国家已经清空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宜的通知?
声明没有。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经营环境,深化税收放权、规范、服务体制改革,为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使用确认、风险通知、信息下载等服务。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通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综合发票服务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人根据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者申请出口退税、代理退税。纳税人已申报、扣除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或者代扣代缴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实情况,调整使用。纳税人确认发票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反转发票电子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2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样本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管开具的发票。
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加电子发票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格式读卡器查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类型核验事项时,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风险较大的事项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补办。
4.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发票组合和抵扣环节的,其相应发票的会计环节复印件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会计凭证。
纳税人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复印件的,可将相应发票的发票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遗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销售机动车统一发票的发票副本的,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扣款副本作为记账凭证。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收用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4年19号,修订2018年31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宣布。
附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样本
发票盖章其他热点问题?
1. 发票可以加盖财务章还是公章?
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2. 发票上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不能。
发票上只需要盖上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专门的印章,但盖子不清楚,怎么盖的么做呢?
你可以在侧面补上
盖上清晰的印章,或作废/红色发票。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有误,该如何处理?
发票应作废/刷红。
5、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颠倒(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仍然有效。
6、如果发票不按规定加盖发票章,会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87号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未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单、列、全张一次性发票,或者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7、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卖方名称不一致,是否一定是发票有问题?
不一定。
如果是税务机关委托商户代征税收的单位,其代商户开具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委托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在这种情况下,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卖方(商家)的名称不一致,这是正常的。
发票章代记账
您好可以填写正确的章专用客票盖企业章通用客票不需要盖章对方如果不需要作废不收重新开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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