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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0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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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全面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提高农村会计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全县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局工作部...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全面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提高农村会计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全县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们对2010年全县农村三资会计代理服务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1、我县农村“截至2010年底,全县16个乡镇、435个行政村共有农村会计师430人,现有农村会计师430人。2003年,我县实行会计聘任制。在全县所有乡镇设立工作站,将村级财务纳入会计工作站管理,强化和规范“村会计乡管”“村财务乡管”代理记账服务模式基本会计工作。大部分会计账簿设置合理、规范、健全,大部分会计账簿设置合理、规范、健全。清点账簿标准化登记,原始凭证标准化,大部分会计档案统一管理。管理规范化、规范化、科学化。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下,我县各乡镇建立了三个资金管理中心,实行村级财政统一管理,坚持村集体的三个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保持不变。原则上,积极配合和支持落实现行村级财政审批、预决算等具体制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村级年度收支计划,受村委会委托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代为记账,代管资金,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审计和监督。财政收入和支出。 ,监督各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活动,做好各类合同的签订、核验和履行,每年评估各村财务状况,建立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资源变更处置监督管理。二、全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基层廉政建设——基层,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全县16个乡镇均设立三资中介服务中心,配备办公用房35间),员工96人,电脑16台,电话16部, 16台空调、64组文件柜、办公桌、椅子、沙发、三个资金管理系统、三个资金流程图等布置在墙上,投资90万元。全县43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全面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对2006-2008年度会计账目进行清算、审计、移交。 1、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由乡镇政府统一调度,由财政税务局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人事、工资、管理按照乡政府的规定管理。三个外资中心除担任领导职务外,各配备4名普通办公人员,均持证上岗。 2、乡镇三资中心是农村经济的财会队伍。他们为农村经济核算、簿记和报告编制提供服务。三资中心在乡财政税务局的指导下,集中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经费等一切费用由乡财政承担。三个资金中心的会计师由乡财政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村级账务报告人由村级指定,资金由村承担。 3、乡镇所辖各村配备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职出纳员;负责向三资服务中心提交的凭证和材料。各村出纳审核整理当期原始凭证和会计资料,定期交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结算,由中央簿记员办理核算。上月账目原则上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三、“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建立 农村三资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形象地说就是“会计在镇,出纳在村”。书实质上,代表单位,即各村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可以在存款金额内独立办理支出业务,村负责人仍直接审批支出凭证。代理记账部门凭借高素质的专业能力,为村庄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代理记账服务,既保障了村庄的正常运转和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又积极发挥了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控制计划外支出、专项支出,杜绝挪用违规,确保农村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资代理记账中心的职能是:一是为各村代理记账;二是为各村提供全面的会计服务,如提供验资、年审、征信、税务、审计等相关信息;三、协助村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审查、收支业务审查等财务管理工作。四是引导和帮助村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009年以来,在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县乡镇三资中心制定了农村三资中介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制定了14项规章制度和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在内的法规。 , 票据管理, 会计报表, 债权债务管理, 民主财务管理和财务披露, 服务承诺, 保密工作, 储备金管理, 固定资金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 归档方式, 正本粘贴, 银行存款管理, 财产检查系统。制定货币资金、购付款、销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存货等六项内部控制制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保障我县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其沿着正确轨道正常运行发挥了作用。四、我县“三资”管理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2009年以来,我县各乡镇设立三资中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农村民主理财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村级金融乱象、经济合同不规范和集体资产流失,防范农村腐败。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廉政建设,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三资管理薄弱,资金难以保障。目前,各乡镇人力财力普遍困难。三资机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和规范。没有正常的办公经费,很难保证三资中心的正常发展。对账务员业务培训少,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升。此外,乡镇领导对三个外资中心的工作重视不够。二是违规发包,集体利益得不到保障。部分村干部在储备土地、渔塘、住房设施等集体资产外包、租赁时,从事黑箱操作。他们还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擅自延长合同期限;发包合同不规范、书面合同少、以口头陈述为依据、合同要素不完整、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平等或不符合其他法律要求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资金外流。有的直接将合同款和租金与其他费用冲抵,收支不入账;有的被私藏,收集后挪用,长期不报;资产收益的使用是无计划的,收支是定量的。此外,为了规避债务,很多村庄都以村干部的名义在信用社开户,无论是公私合营的。四是财政制度执行力不强,少数干部不干净。有的村子,大笔支出不经过集体研究不谈;有的村,主要干部自用自用,村干部持有财务管理公章,财务管理团队无用; ETC。;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村主要干部对财务的干预,账目无法正常结算。五是财务披露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出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但在一些村,由于思想意识不足,公众意识薄弱公示内容、形式、时间不符合要求,部分重大支出项目或资产处置项目未特别公示的;实质性内容没有详细披露,有时甚至通过议案。五、下一步的计划和建议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 2009年,我县对农村三资中心人员进行了培训,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今后将组织定期培训,对村干部、会计员进行定期培训,以会计、招投标、公共资产监管等制度和操作程序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按照我县“4+2”工作法程序,制定关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的意见,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和细化村务公开内容,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和“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资产和合同管理。按照全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完善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转让等管理制度,严格农村集体大额支出审批,防止出现存货过剩现象、白皮书到库、民间借贷公款,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查程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出台农村集体合同管理实施办法,梳理已签订的合同,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总结农村新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明确合同效力,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纪律,加大查处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案件调查和监督检查,加大对补贴、挪用、挪用、收购标——操纵、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案件,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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