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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08: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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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坏账是指超过付款期限,催收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以下情况可以被认为是坏账: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终止法人地位,以及金融企业向借款...
坏账是指超过付款期限,催收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
以下情况可以被认为是坏账:
1.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撤销,终止法人地位,以及金融企业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缴坏账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死亡,金融企业清偿财产或者遗产,追回担保人后不能追偿的债权。
3.借款人在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事故中遭受重大损失,不能取得保险赔偿,或者保险赔偿后确实不能清偿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解除财产并追偿担保人后不能追偿的债权。
(四)借款人、担保人未被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业务活动已完全停止,营业执照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担保人提出债权后无法恢复的债权。
5. 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担保人主张债权后,借款人、担保人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业务活动完全停止或者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的,债权无法恢复的。
6. 因借款人违反刑法,依法受到处罚,其财产不足以偿还所借债务,且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收回后不能收回的债权。
7. 金融企业因借款人、担保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诉诸法律,经法院裁定终止、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借款人、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金融企业仍不能收回债权。
8. 在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提起法律诉讼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丧失或主体消灭而被法院驳回或免除(或部分免除)(三)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的丢失或诉讼时效而不能被金融企业追偿的债权。
9. 借款人因上述1至8项原因不能偿还债务的,金融企业依法取得债务抵销资产,抵销金额小于贷款本息差额,但收回后不能收回债务。
10. 在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和保函时垫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因1 - 9以上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的,即使收回,金融企业也无法收回垫款。
1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投资的金融企业,因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外商投资法人地位终止,清算、收回后无法收回的股权。
12. 金融企业经批准以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方式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之差即可认定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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