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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08: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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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是落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行动,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通过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聚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是落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行动,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通过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聚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服务对接、引导体系,带动数量矢量的增长质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为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与现代农业对接。到“十四”末,全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标准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区级以上示范社区和示范农场分别培育至XX和X。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建设,培育X家家庭合作社,每年培育1家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步入完善的服务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参事为20余人,在乡镇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指导会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服务体系,指导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开展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1)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财务核算、家庭农场规范管理经营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种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经营水平。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新建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指导仍依法经营的农民合作社成立社员(代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会员利益良好的连接。指导农民合作社及时完成年度报告发布和信息变更登记工作,推动建立顺畅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的风险调查,防止农民合作社名义上的非法集资活动。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精选并推广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软件,供合作社免费使用。探索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建立家庭农场“一码”管理服务机制。及时更新和完善目录信息,完善家庭农场目录管理制度。推广家庭农场记忆模式,提高家庭农场日常管理水平。要开展“一码通”试点,要成熟后全面开展家庭农场统一码分配工作。建立规范的家庭农场经营制度。选取一组家庭农场,使用农业农村部免费开发的家庭农场“易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数字化、财政收支的规范化、销售和库存的实时实现。加强主要主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农业综合经营、稳定粮食生产、扩大石油生产、参与农村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领导主体和合作社的素质,增强其配套产业功能。培养新型农业经营领导人才。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户负责人参加农主培训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训,每年培训10名农业新企业带头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储备库,开展领军人才培训,加强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和支持。鼓励返乡农民组建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组织探索自主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途径,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主体融合。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适当扩大部分从事农业意愿较强的农户经营规模,推动其成长为家庭农场大农场被当作家庭农场来耕种。在农民组织水平较低的村庄,应鼓励村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民合作社,聚集人才和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的多种发展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主合并、合并、组建合作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联盟,发挥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充分发挥小农、家庭农场的生产主体作用和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平台作用,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互补、高效运行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推进农民合作合作社。鼓励具备设立公司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采取投资设立新公司、收购或入股等形式设立公司,以已成立的公司为平台,整合资源要素,延伸产业链,提高经营效益。引导农民合作社及其公司独立核算,明确产权关系,合理分配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跟踪观察,总结良好经验和做法。鼓励种植大豆油作为替代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服务组织积极承担扩大大豆、油料种植任务,开展大豆、玉石、水稻条播。引导技术、人才、资金、设备等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参与农村发展建设。鼓励新型农业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由种养向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优质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等业务。激发主体活力。促进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合作,发展优质农业经营主体。深化社会企业之间的联系。围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内部素质强、外部能力强两个重点,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合作水平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市场、要素、经营、产业链对接,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围绕发展具有XX特色的现代农业,依托邮政网点、仓储、车辆、人员等资源优势,着力打通新业户产品流通“第一公里”通道和工业品销售“最后一公里”通道。深化农业、邮政合作。根据当地农产品特色,精选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着力打造“夫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搭建“福农优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将“福农优品”推广到全国。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推动建立园头村主要农产品邮政服务网点,加强冷链、仓储、配送、收邮、日用产品销售等网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邮政储蓄银行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农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贷款需求,开展信用评级和网络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四)加强引导服务。全面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示范等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机制。建立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基本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辅导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以“辅导员+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以乡镇为主体,建立新型农业经营者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经营指导和财税代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可以选择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组织、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上市委托、与邮局、供销社合作等方式进行建设。创新辅导员聘任机制。以基层农业和经济队伍为依托,选拔聘请当地专家、大学生村官、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示范社区负责人、示范家庭农民等,辅以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20多个指南,详细说明了讲师的工作职责。建立新型农业经营学科教师目录数据库,根据教师工作质量实施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加强辅导员的职业培训,通过指导技能竞赛、优秀辅导员年度评比等方式,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规范化。实施“千人带万人社会(场)”行动。三年内,全区培训约XX名优秀辅导员,为XX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根据新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各乡镇要制定“万家合作社(场)万人”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万家合作社(场)万人”行动中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联动联系辅导员名单,并于2022年5月30日向局报告。加强试验示范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测度体系,继续开展全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巩固质量提升成果,开展国家、省、市、区四级示范合作社“四级联动创建”,每年新增区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X家;组织开展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合创建”活动,每年新增区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家以上。三、组织保障(1)加强工作协调。全区建立新的主体开展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工作衔接和政策落实。各乡镇建立政策协调落实机制,建立任务清单汇报制度,加强乡镇农村组织和经济组织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负责制,提高指导服务工作水平。加强政策支持。鼓励以奖代补、以补后建等方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重点抓好列入推进纲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扶持农业的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领导人才培训等。在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农业绿色化发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品质和品牌、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进行建设在工程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落实新办企业购进仓储干燥设备农机补贴政策。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XX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和邮政仓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继续加强财政税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撑服务、保险保障、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引进、农业科技服务、土地出让管理服务等方面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万家合作社(场)千职工”活动为基础,探索建立新型信息互联主体数据库,逐步整合年度报告、新型农业经营者公示等平台数据,夯实管理基础。各乡镇要定期开展新主体建设活动推进指导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农村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加强宣传推广。要认真总结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在各地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我们将继续收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典型案例,每年9月30日前向每个乡镇提交一个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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