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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08: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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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微信和支付宝的普及,非现金支付越来越频繁。然而,会计问题随之而来:“微信应收账款如何入账?”如何做会计分录?会计方面有什么规定吗?”关于微信支付宝账户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政策,带...
随着微信和支付宝的普及,非现金支付越来越频繁。然而,会计问题随之而来:“微信应收账款如何入账?”如何做会计分录?会计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关于微信支付宝账户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政策,带你去学习。
首先看微信应收账款如何做账
一、微信支付宝转账怎么做?
收到钱截图最好打印出相关单据或者是明细,这样也是有原始凭证的,否则没有相关凭证就不好了。
转至微信余额:
借入:其他货币基金
D:银行存款
当购买商品:
借:库存商品
C:其他货币资金
新办企业,公司账户没有存款,老板发工资选择现金延期或微信转账户,怎么写会计分录?
B:现金
C:其他应付款
B:员工补偿金
职员:手头有现金
二、手续费的问题
假如我的收入是100块,给客户开了100块的账单,到账竟然是元,还有元微信扣的手续费是没有原始凭证的,怎么开户?
发票(此处不考虑税金)
B:应收账款100
D:主营收入100
收钱
B:银行存款
借款:财务费用-手续费
R:应收账款100
如果你想要更正式一点,你可以在凭证上附上文字说明,说明微信扣费太少无法获得外部证据,特此说明,然后让领导签字批准。
相信看完这篇文章,您会对微信转账的开户有一定的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收到截图后,最好将相关票据或明细打印出来,即可视为有原始凭证。
支付宝微信转账,有明确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支付宝和微信Pay是非现金支付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Bing在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凭证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时说:
...
非现金支付证明
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个方面的信息中,第三个重要信息是“非现金支付的支付凭证”。在对方法律主体消失或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无法验证现金支付的真实性,因此《办法》对支付方式作了限制性规定。非现金支付凭证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Pay等第三方支付票据或支付凭证。
微信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微信转帐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应该放什么会计课程?
一微信理财和支付宝走哪门会计课?
(一)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可以纳入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还有微信和支付宝的次要细节。
具体会计处理为:
1. 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购买办公用品:
Borrow:行政开支——办公室开支
资信:其他货币基金-微信或其他货币基金-支付宝
2. 微信或支付宝收到销售款项:
借款:其他货币基金-微信或其他货币基金-支付宝
C: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
3.退出:
B: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即来自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不同场所、不同用途的货币资金。
它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款投资基金等。其他货币资本项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本。
二、微信红包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税前扣除?
1. 企业根据“工资薪金收入”发放微信红包给员工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2、企业向社区发放的中奖红包根据“意外所得”的性质代扣代缴税款,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红包支付,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如企业派发红包由第三方委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红包。(由于无法获取个人信息,在实践中不可能对个人信息进行保留和汇出)
3.企业发放并用于购买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只能用于个人,包括各类消费凭证、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而个人为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金额的现金网络红包由企业返还。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优惠、优惠,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上述“非现金网络红包”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从管理角度需要进行审计;开票时应按照相关商业折扣规定开票(即按照收到的净额开票,注意开票形式)。
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之间的网络红包不属于应税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税,对于“意外所得”为“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税。
6. 个人所得税或有所得:指个人中奖、中奖、彩票等或有所得。意外所得税是对个人中奖、彩票中奖和其他意外收入征收的税收。
应纳税额=各项收入×20%
或有所得及纳税:
取得或有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或有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奖品在何处兑现或颁发,意外所得应纳税额由支付人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经常对大家说的1万元门槛,是指个人专门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中奖收入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彩票收入超过1万元的,依照税法全额征税。
7. 政策的基础上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水中函[2015]40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会展业企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1元以下应纳税额及滞纳金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2年第25号)
彩票会计负责记账
好顺佳会计实务渠道:我们从彩票销售网点购买了20万元的彩票用于市场推广。所以这20万会作为公司的费用入账,但是彩票购买机构无法提供发票,彩票行业也无法提供发票,像我们公司这样没有发票购买彩票的费用怎么处理?
答:
1.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依法许可销售的证书。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根据具体规则获得中奖机会。
彩票不支付本金或利息。
第三条规定,国务院专门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六条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发行机构)依照国务院规定,分别负责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组织和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福利彩票和体育事业销售彩票。
第十五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受委托的彩票代理人签订销售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理销售示范合同,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分别制定。
彩票代理人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只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彩票是自然人自愿购买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代理销售彩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彩票代理人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90号)规定,根据第149号通知:“代理行业,是指客户办理委托事项的业务”,因此,单位和个人销售彩票的佣金收入应按“服务”税“代理”项目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福利彩票税的通知》(财税[2002]59号)第一条规定,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所得不征收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销售福利彩票的服务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水[2003]号)。16)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税收问题的通知(财水[2002]号)59)《福利彩票条例》规定,对发行福利彩票的销售收入征收《福利彩票销售税》。“福利彩票机构”包括与销售管理机构签订销售协议,由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直接监督管理的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和福利彩票电子化投注中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益性彩票销售佣金《关于在收入中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118号)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发布后,部分地区地方税务局来函要求:“为明确福利彩票电脑化投注网点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现通知如下:福利彩票电脑化投注网点委托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服务费收入,均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征税的通知》(财税[1996]77号)第一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体育彩票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条营业税规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体育彩票的分配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体育彩票销售委托单位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分配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佣金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由于彩票收入不涉及营业税,贵公司在购买彩票时无法获得发票。
2.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特别细则,是指经财政部批准的彩票游戏规则。
《条例》第二条所称证书,是指证明彩票销售与购买关系建立的专用证书,记载彩票的游戏名称、购买数量、金额、数字、符号或者图案、抽奖、兑现奖品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和彩票经销机构对购票人或者购票人是否未成年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其出示有效年龄证明文件。
所以,原则上,彩票应该由成年人购买购买,彩票是购票凭证。贵公司购买彩票是为了市场推广。由于贵公司是法人,原则上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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