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4-03 11: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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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在上海上班,用人单位注册在浦东新区,派遣公司注册地在广州,6年了,都没交社保请问我要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案件适...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法院应予受理。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第二,根据《》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为由主动提出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根据《》第60条的规定,未参加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其依法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黄祥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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