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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0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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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你好,老师,请问租赁的厂房,如果要建办公楼,那应入什么科目呀没有。;与你的答案不匹配?或者有其他问题?公司租的...
根据《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有人缴纳。全民所有的产权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发放产权的,由抵押权人支付。产权人或抵押权人不在物业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租金纠纷未解决的,由物业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不是房产所有人,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产权人不在物业所在地的,应当由租用办公场所的单位支付。
第二,房产税的拥有者是谁?
房产税是根据房屋的计税残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根据房屋的计税残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在第二步利改税之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实施。
财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特殊财产税中的财产税,征税对象仅为住房;
2、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经营性住房;
3.区分房屋的经营和使用,规定征税。只有二手房按照房产的应税残值征税,出租房屋按照租金收入征税。
财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发放产权的,抵押权人应当纳税。
3.房产所有人或抵押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租金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也应纳税。
5.不收租金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人和个人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和无租金纳税人的房产,应代交房产税。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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