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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0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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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会计头条:会计虚开发票被判8年罚款40万!这些自助技能你一定要学会!代理记账行业越来越受欢迎。首先,记账公司的财务没有那么复杂。二、记账公司的费用一般在500到2000之间,工资请咨询专职会计...
会计头条:会计虚开发票被判8年罚款40万!这些自助技能你一定要学会!
代理记账行业越来越受欢迎。首先,记账公司的财务没有那么复杂。二、记账公司的费用一般在500到2000之间,工资请咨询专职会计师。比这个还高,而且专职会计师还要缴纳社保,所以会计公司干脆把账放在代理会计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师往往有几家公司的账户,甚至十几家公司的账户(不包括0申报,如果包括0申报,他们见过上百家公司会计)。为了节省成本,代理记账机构有时会聘请没有经验的会计师或大学实习生。我只记账,又不是公司专职财务人员,所以风险不大。
无形之刃是最致命的!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代理记账行业的虚开发票风险!
来看一个真实案例: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万03行终130号,刘汉宇、贾剑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案例介绍:
(一)被告人会计师刘涵玉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刘汉玉先后在安徽Z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怀远县金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任职,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公司使用税控系统怀远县金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向汇中筑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好顺佳建筑有限公司、郭阳振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汇报工作有限公司虚开发票,使用安徽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税控系统对新疆高科精盾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新郑凯智宇贸易有限公司、吴江越顺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芜湖一帆铜制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二)被告人贾建波
被告人贾建波介绍刘汉宇共同使用安徽泰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张,虚开吴江越顺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张,虚开18张开具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省尉氏县陈银亮介绍(另办),虚开吴江越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张.,Ltd将面值5元的价款卖给被告人王锐,王锐将虚开给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的18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者被告人郭保东。
(三)被告人王锐、被告人郭保东
被告人王锐从吴江越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刘汉玉虚开的面值5张,与新郑凯之宇贸易有限公司虚开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王锐虚开18张专用发票。新郑凯之鱼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发票,面值6
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汉玉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以危险驾驶罪(因与财税知识无关,故不予分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万元人民币;
2、被告人贾建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2万元;
3、被告人王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6万元元(已缴,上缴国库);
4、被告人郭保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缴上缴国库) );
5、没收被告人王锐违法所得3万元,上缴国库。
看完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判决结果,罚款和有期徒刑,你不寒而栗吗?记账机构的会计师虽然不是记账公司的专职人员,但职责与公司的专职会计师相同。
接下来,我们应该明白,什么样的行为算作虚开??发票?
★ 什么是虚假发票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情况均为虚假开户,但虚假开户的定义不仅仅针对开票方。根据以上三种情况,结合本案,刘涵予主要属于情况(1);贾建波主要属于情况(3);王锐和郭保东主要属于情况(2)。
从以上几点(1)(2)(3),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常见的描述是“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
那有什么问题?
发票上的卖家、买家、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业务一致。如有不一致,即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
一个简单的例子:
未发生真实交易,但开具发票,虚开业务;
苹果卖了,发票开的是菠萝,名字是假的;
售出7个苹果,开具2个苹果发票,数量不实;
卖的苹果是7元一磅,开票日期是9元一斤,金额是假的;
商品卖给了A,发票却开给了B,与买家不一致;
A卖东西给B,发票是C写给B的,卖家前后不一致。
PS:假发票不仅指专用发票,也指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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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发票风险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虚发数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发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造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缴纳、少缴、骗取税款的,由没收税款。税务机关对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扣缴税款发票罪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通知明确:新司法解释发布前,可参照以下标准。那是:
虚开税款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的罚款;
虚开税款超过五十万元的,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年以下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报税额超过250万元的,认定为刑法第205条规定的“巨额”,并处以罚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附言。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发票不构成犯罪
4、虚开非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
虚开刑法第2号发票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指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处50万元以下有期徒刑。二年,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款;指虚税250万元以上),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处理
首先要明白,取得虚开发票不能一概而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仰。这值得我们分析:什么是好的,什么是恶意的。
它是好是坏。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处理纳税人诚信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中,明确了诚信取得的四项标准:
一是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这当然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和最重要的基础。如果交易是虚构的,那么它一定是故意虚假的。
二、卖家使用卖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主要是为了界定不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
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卖方名称、印章、数量、金额、税金等内容与实际相符;双方都必须承担责任。
★ 没有证据表明买方知道卖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恶意商誉首先是主观判断,除非有证据,税务机关提供证据,否则直接识别为恶意。
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则视为善意收购,否则为恶意收购。
善意取得的发票,财税处理如何?
1.进项税扣除问题
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获得,进项税都不能抵扣,因为这张专票是非法的、不合规的。
2、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是恶意获取,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善意获得的,则可以开具新的发票。如不能发行,可结合实践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考虑。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告[2018]28号
第十四条 在补发、重新开票等外部凭证过程中,对方因注销、撤销等特殊原因不能重新开具、重新开票、重新开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账户的,您可以根据下列信息核实支出的真实性后,允许在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发、补发等外部凭证(包括工商注销、代理撤销)的原因证明; (二)与相关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 非现金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证明;
(五)货物入库、入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前款第一至第三项为必备文件。
衍生问题:是否会因真实的虚假发票而产生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问题有明确意见:善意取得,不收滞纳金!
4.会计师防范“虚假开户”的建议
作为会计师,首先要有职业道德,不要主动虚开发票。但很多时候,你可能不在公司,你可能不知道这么多业务细节,也不知道业务的真实性。如果你是“误开”,那岂不是比窦娥更不对劲?
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我们的会计师必须做到三点:
1. 开票前必须对合同进行审核,因为合同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必要要求之一;
2、注意银行转账凭证(收款人金额是否与合同一致);
3.如果业务有出库单,运费订单的发货单也是审核的必要要素之一。
虽然我们只是会计师,但在法律上我们不会区别对待。开户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注意不要被“勇敢”的客户老板忽悠,同时保持职业道德,不要“主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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