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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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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高新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何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总收入指标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高新技术企业中申请中的总收入是指企业所...
高新技术企业中申请中的总收入是指企业所有收入全部加一起。包括两部分1.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就是你所填写的PS表中所有高新产品(服务)收入2、技术性收入a.技术转让收入b.技术承包收入c.技术服务收入d.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具体说明如下:
文件政策方面。根据国科发火[2019]172号文件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要符合“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等诸多条件,那么怎么认定这些条件呢?该文件授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指引(国科发火[2019]362号)中,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也就是说要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来判断是否符合研发费和收入的比例条件。中介机构的审计应该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2019年11月12日)来进行,在这个指引中,实质性程序章节里明确要求“复算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申报企业当年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比例”,也就是说,中介机构在审计时涉及到“总收入”的范围仅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不含营业外收入在内的。根源还在于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在准则和指南中规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所以,从国家发布的政策文件方面来看,总收入不应该包含营业外收入。
从填报表格来看。在《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书》的企业基本信息表中,要求填报“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万元)”,而在填报说明中要求“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没有要求将营业外收入纳入计算范围。从企业利润表格式来看,营业总收入也仅是营业收入与利息收入等项目的合计,不含营业外收入。
最后,从高新审计考察目的来看。让企业出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审计报告,目的有很多,我认为其中之一应该是要考察企业收入结构,即看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能占到多大份额,而如果将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资产转让等)纳入总收入的话,就无法真实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高新产品结构和高新收入构成,反而造成企业申请过程中因营业外收入不均而导致的不公平,影响政策导引效果。
1.加计扣除政策对研发人员范围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第一条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中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中对研发人员范围的规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规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虽然两个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的称呼和内容表述有所区别,但是仔细分析比较,两者的范围基本一致,97号公告将研究开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而国科发火〔2019〕195号文件虽未细分,但分析其条款也可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因此两者人员范围基本一致。但是,国科发火〔2019〕195号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有时间要求,即必须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否则不得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而97号公告对时间无要求。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存在累计工作时间未达到183天的研发人员,该部分人员从事研发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提醒企业应将该部分人员费用按照会计核算受益原则计入研发费用。
两者对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归集范围一致
1.加计扣除对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9号)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高新技术企业对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
国科发火〔2019〕195号文件规定,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从上述文件看出,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97号公告与国科发火〔2019〕195号文件规定一致。
如何准确归集人员的人工费用
(一)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和福利费不在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根据会计核算的受益原则,研发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应计入研发费用核算,但财税〔2019〕119号文件和国科发火〔2019〕195号文件,对人员人工费用采用列举式规定,将内容限定为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将上述项目剔除。
另外提醒企业,每月随工资固定发放福利性补贴,如交通补助、午餐补助等,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人员人工工资后,享受加计扣除。
(二)同时从事研发和管理、生产的人工费用需合理分配
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新政策对研发人员均未要求“专门”从事研究开发,也就是说,从事研发活动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的人员,也可归为研究开发人员,但由于属于同时兼顾行为,其费用应该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为有效划分这类情形,97号公告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对此类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虽然高新企业认定政策未作出同样的规定,但应根据受益原则按照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否则会导致虚增研发费用,影响研发费用占比和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
高新技术企业的账务处理应该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采取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来实现。一般来说,应建立合理的财务决策机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防止出现财务风险;同时,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训,使其能够熟悉各项财务报表和财务法规;最后,应采用高新技术,如大数据分析技术、科学的财务管理软件等,来提高财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拓展知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用虚拟财务管理系统(VFMS)来提高财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VFMS是一种可以在网络上实时进行财务管理的软件平台,它可以实现财务报表的实时编制、审核、修改、分发和查询等功能,能够有效地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应用案例:深圳市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了VFMS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财务数据的实时审核、查询和分析,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财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并能够更好地掌控企业财务状况,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第十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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