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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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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哪位了解!!怎样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员的受托人以其个人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为了实现客户的愿望, "受人之托,代...
"受人之托,代为理财,但不 不要为别人赚钱。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和义务的后果直接属于被代理人。
法律关系。
很多人把信托的受托人和委托代理的代理人混淆了。除了不同的定义,我们现在将区分这两者。
比较总风险、产品控制和责任:
1)权限不同。信托受托人有全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除了由于委托人或
除非法律另有限制,受托人拥有履行信托义务的一切必要或适当的权利。
许可。委托代理仅限于委托人的授权。
2)信托财产的控制权不同。信托的受托人只受法律和行政监督,不接受委托。
受托人和受益人的监督。委托人 代理人受委托人监督。
3)责任不同。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关系。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负责合同的履行。
受托人负责。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然后和第三个人
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属于委托人。无论合同是否履行,代理人不
承担责任。
(一)会计质量
1.代理记账机构应当遵守《会计准则》中的约定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与委托单位签订,在委托单位提供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在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记账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利,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诚信品质,公平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拒绝指令委托单位进行不当会计处理或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委托单位提出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求,依法予以制止或者向主管财政部门举报。
(3)信息管理
1.代理记账员负责保管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归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正确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级、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时间送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账从业者 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提供和披露对其代理记账的授权,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专业水平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审慎,不得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回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的问题。对于超出其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有经验的相关人员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3.代理记账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熟悉和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5)业务承包
1.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受理,按照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会计代理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承办业务或者擅自收取费用。
2.经办人员在承办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或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其代理记账人不得参与为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者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动词 (v《会计法》、《上海市代理记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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