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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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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开了几万元发票合法吗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到这个问题,首先我想到的是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发票,然而答主提出“可靠吗”这个疑问,我猜您想问的是不是通过税务机关以外的他人发票是否可靠?那么我就逐项作答吧。一、税务机关的发票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一般情况,凡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是对于下列情形,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 1.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虽然已经领购了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4.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发票;5.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一般纳税人开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在和一般纳税人发生交易行为的时候,往往会被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啊!所以税务总局了政策规定,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注:现阶段税务总局已经对部分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始了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哦)。也就是说,您通过税务机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法定依据的,肯定是可靠的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发票的纳税人如与他人勾结,提供虚明材料,骗取税务机关发票以“少缴税,多抵扣”的,将会被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处理。 如果您想详细了解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办理流程、办理了时限等问题,可以通过当地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直接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即可。二、通过他人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假如A公司向B公司销售煤炭,A公司只能开具自己公司的发票,或者符合条件的申请税务机关发票,但决不能找与A、B公司交易无关的C公司开具发票,否则就会成为虚开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也就是说,非法发票轻则受到税务行政处罚;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该发票是否合规,需从以下几方面考量:一、经济业务的真实性1、个人与提问人(以下称经济主体)是否存在真实的经济业务。1)、业务真实,个人向经济主体提供的发票,销售方载明“邮政集团”,明显销售方与发票信息不一致,不合规。2)、业务不真实,发票存虚开之嫌疑,不合法。2、邮政集团与经济主体是否存在真实业务1)、邮政集团确与经济主体发生该业务,因邮政集团当月限量发票开完等特殊原因,由经办人去税局,盖具邮政集团发票专用章,该发票真实有效;2)、邮政集团与经济主体无此业务,发票存虚开之嫌疑,不合法。二、邮政集团什么情况下可向税局发票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并开具与经营业务范围相当的发票。邮政集团作为一家实力企业,去税局发票是小概率事件,该发票存疑是大概率事件。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3、外省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规定,持《外经证》,向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综上所述1、无论该经济主体与任何经济组织或个人,没有真实业务而取得的发票,均不合法!2、个人无论是否真实与经济主体有业务关系,开具以邮政集团为销售方名称的发票,均不合规不合法!3、邮政集团只有在上述三种特殊情况下向税局的发票,且存真实业务关系,且加盖邮政集团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才有效。本文由云南顺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整理。原创不易,欢迎点赞转发,有关注不迷路!
感谢邀请。这种事情,挺普遍的,私营企业发生比较多,很荒诞,与风险无关,企业做这种要求,目的很明确也很明显,第一,抵扣企业所得税,第二,在账面上降低员工工资金额,从而降低社保基数。员工的销售提成,属工资薪金范畴,列入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没有理由要求员工开发票,员工也没有义务开发票,企业如果以此为由扣押员工销售提成,员工可以提出仲裁,但要注意收集证据。
发票核定需要法人、财务负责人、发票管理员其中任何一个人本人办理,因为需要刷脸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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