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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0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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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市、县、市区财政局、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推进“管道式”代理记账行业改革,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监管,优化经营环境,保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2022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正在开展...
市、县、市区财政局、湖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管道式”代理记账行业改革,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监管,优化经营环境,保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2022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正在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CaiBan将[2022]号)。(七)为做好2022年我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政部令第98号)第16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审批机关,代理记账机构基本形式、专职人员变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地区代理记账机构2022年年度网上备案审计工作。
(一)备案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境内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并已在自贸试验区注册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
(2)备案的形式和时间
各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审批机关报送年度记账记录。2021年12月31日前,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在原审批、辖区内搬迁的,应当向搬迁地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
(3)申请材料
1. 代理记账基本表(附表1)
2. 全职员工的变动。
(4)申请要求
1. 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归档工作。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的年度备案工作,保证本地区记账机构和记账协会的年度备案率达到100个。为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材料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将需要改正的内容全部通知;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提醒其履行相关义务。对不继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注销代理记账资格。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备案管理。长沙、岳阳、郴州地区财务部门应在代理记账机构中完成2022年度备案,通过国家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系统及分级设置”模块中的“代理记账机构账户类型调整”功能,将注册的代理记账机构账户注册在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包括长沙地区、岳阳地区、(郴州地区)将调整为“保税区代理账户”。在自贸试验区取得的代理记账证书仍有效。
二、加强对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督和备案工作
司分会和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本地区按照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组织完成行业协会日常备案和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发展情况。
(1)备案时间、内容和形式
各地区依法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应当自向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应按照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最迟不迟于2022年6月30日),向财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协会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会员结构及动向等),并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监管要求
行业协会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由财务部门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列入重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行业协会基本信息或会员机构信息可疑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核实,对确有虚假信息的行业协会约见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列入重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在对行业协会进行日常监管的同时,应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维护,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规范、行业内控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竞争机制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逐步构建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监管框架。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事务的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放权和放权并重,进一步推动政府管理职能由预审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建立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
1. 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推动新形势下建立“分业证”改革,代理记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与市场监管、税收监管等监管部门打通监管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推动共享监管及时把握区域代理记账机构,全面依法纳入监管范围。
2. 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工作通知将另行发布),按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并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3.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全覆盖验证,“双随机,一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纳入监管范围,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更加科学准确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承诺内容、资质条件、执业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继续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对代理记账机构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在会计领域的违法失信记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加强对区域代理记账管理的总结分析
1. 制定自贸试验区改革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发展(2021年)7号和《关于深化记账行业“牌照分离和牌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办(2021年)2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对暂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管理办法》的中期评估自贸试验区代理记账,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中期考核报告应至少包括区域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变化、业务素质、创新、工商登记信息推送监管方式、日常监督检查处罚情况、社会反应、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解决办法等内容,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办公室。
(2)形成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
各市、县和市财政局根据2021年开展的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认真填写区域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清单(附表2)和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汇总(附表3-1、附表3-2、附表3-3)。同时,加强对区域代理经营发展情况的分析,认真总结和探索全面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区域代理记账代理发展分析总结报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行业分析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区域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围绕“去中心化”改革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区域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各县、市财政局于2022年5月31日向市、市财政局报送辖区备案材料。各市、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市级和县、市代理记账备案的汇总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部门。
1. 代理记账信息一览表(附表2)
2. 代理记账基本信息汇总(附表3-1、附表3-2、附表3-3),
3.区域代理行业发展分析及总结报告。
联系13826528954
电子邮件地址: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410015
附件: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表;
2、代理记账信息清单;
3.代理记账基本信息汇总(表3-1、表3-2、表3-3)
湖南省财政厅2022年4月13日
表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
表2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XLS
表3代理记账XLS基本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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