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顺佳集团
2023-03-06 10: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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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想问一下针对自己开家公司该怎么做账呢购买了一套账簿,进行分录,记录凭证,并根据发生的业务进行入账。首先,给新...
《中华共和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应当自开立基本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所有账号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根据相关业务建立资产负债后,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当您在每月15日前进行最后一个月的会计和纳税申报时,请参考税务局首次发布的《税种核定通知书》。如果拿到了,每个月都要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
:的法律基础
《中华共和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应当自开立基本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所有账号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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