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顺佳集团
2023-03-06 10: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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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健身房里出售的矿泉水是兼营长按保存二维码。巧妙解决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1 .业务有两项,分别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
【例】某企业销售钢材17%,销售额10万元,关联企业提供的运输业务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额2020元。如果能单独核算,增值税= 100000×17% = 17000元,营业税= 2000×5% = 100元,税金合计17000100 = 17100元;如果不能分别核算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则增值税=102 000×17%=17 340元,比单独核算多240元。
2.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以商品的生产、批发或零售(商品年销售额超过50%)为主要经营业务的行为。在一次销售行为中,如果既有货物又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运输、建筑安装、餐饮、娱乐等。)均有涉及,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增值税视同产品销售,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增值税。
重点是,如果从事的非应税服务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没有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则分别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金额和服务劳务金额,再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应当将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合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同企业对混合销售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比例,选择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规定中,只规定了以下行为必须作为混合销售处理:一是对所有从事销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货物运输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征收增值税。二是娱乐业向顾客销售烟酒饮料的收入,作为营业税征收。三是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如何结算,营业额都包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动力等材料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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