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的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谁知道物流运输业企业会计实务的操作流程
物流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运输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2.支付运输费时:
借:营业费用-运输和杂项费用(燃料成本)
贷项:库存现金
3.应计各种税费:
借: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印花税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
贷款:应交税费
4.如果包车与提供物流服务有关,则计入销售费用。
5.如果没有,则计入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可以设置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物流公司支付包机费的会计分录(运输货物);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物流公司支付包机费的会计分录(通勤用);
借:管理费-运输费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物流公司支付包机费的会计分录(用于经营业务);
借:营业费用-运输费用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扩展数据:
物流企业会计流程:
1、确认收入,做到应收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2、确认成本,无非是工资、燃料、路费等等。
3.综合运输费也是成本的一部分,但可以在申报纳税时从主营业务收入中扣除。
请问渣土运输公司的账务处理及做账流程,请指教。
参考来源:长按保存二维码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运输公司的账务处理特殊吗
长按保存二维码。快递公司会计工作内容及涉及哪些帐务处理流程
将被返还给寄件人。如果你能 无法联系收件人,只能联系发件人。快递功能要素1备货。它是配送的准备工作或基础工作,备货工作包括筹集货源、订货或货、集货、进货及相关的质检、结算和帐务。配送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围绕用户的需求,对备货进行一定的规划。备货是决定配送成败的初始操作。如果备货成本过高,配送的效益就会大打折扣。2存储。配送中的存储有两种形式:存储和临时存储。配送仓储是根据一定时期配送作业的要求,对配送资源的保障。这种类型的存储数量大,存储结构完善。根据供应和到货情况,可以有计划地确定周转库和保险库的结构和数量。配送的存储确保在配送中心附近设立单独的仓库进行处理。一种存储形态是暂存,是日常发货时,理货场所根据分拣配送的要求所做的少量存储准备。因为整体仓储效益主要与总仓储量有关,这部分临时仓储量只会影响操作的便利性,对总仓储效益没有影响,所以数量控制不严格。还有一种暂存,就是在分拣配送货物后,对已发货的货物进行暂存,主要是调整配送发货的区段。玩玩,暂时存放时间不长。3分拣配送。配送是区别于其他物流形式的特色功能要素,也是配送成败的重要文献工作。分拣配送货物是为了支持交割,提高交割准备,是不同企业在交割过程中竞争,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必然延伸,或者说是交割向高级形态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了分拣配送,配送服务水平会大大提高。因此,分拣和配送是决定整个配送系统水平的关键因素。4试衣。当单个用户的配送量达不到车辆的有效载重时,就存在一个如何集合不同用户的配送货物,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和运输能力的问题,这就需要装载;不同于一般的配送,它可以大大提高配送水平,降低配送成本。因此,装配也是配送系统中具有现代特征的功能要素,也是现代配送与以往配送的重要区别。5配送运输。配送运输属于末端运输和分支运输,与一般运输的首要区别在于,配送运输是一种间隔更短、规模更小、金额更高的运输,一般采用汽车作为运输工具。与干线运输的另一个区别是,一般干线运输不存在配送运输的道路选择问题,干线运输的干线是唯一的运输线路。但由于配送用户多,一般城市交通道路比较杂乱。如何组合最好的道路,如何让道路和道路有用等等。都是配送运输的特点,操作难度也大。6送货服务。配送在商品送到用户手中的时候并没有结束,因为用户收货和发货之间可能会出现不和谐,配送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为了实现已交付货物的转移,办理相关手续,并以有用和方便的完成结算,还应注意卸货地址和卸货。配送服务也是配送独有的特殊性。在分配中,分配处理不是通用的,但它往往是一个重要的功能元素。首要原因是经过分发和处理后,可以大大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分发加工是流通加工的一种,但也有不同的特点,即分发加工一般只关注用户需求,加工目的单一。延伸信息:《快递暂行条例》第四章快递服务第二十一条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险规则和保险服务。寄件人交付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第二十二条寄递快件时,寄件人应当如实提供下列事项: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依法应当检疫的物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快递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被保险的快递,应当按照快递业务经营。企业与发送方约定的投保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应当依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快递损失责任保险,鼓励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第二十八条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施快递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公布,保证与用户联系畅通,并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递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用户。第二十九条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营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无法投递的快件。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时限,并依法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国家邮政局:快递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