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收入怎么做账,转让公司收入如何处理
-
好顺佳集团
-
2023-03-03 09:31:06
-
2516
内容摘要:收入类科目都有哪些长按保存二维码。老板收购一家新公司,财务方面要怎么接手。要对方提供什么相应的资料1 .签订股...
代账2.7元/天 · 注册会计师记账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正规有保障。一户一档案管理,信息严格保密,标准记账凭证
收入类科目都有哪些
长按保存二维码。老板收购一家新公司,财务方面要怎么接手。要对方提供什么相应的资料
1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法人变更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2.原价转让按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借用:实收资本-老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注:转让款可直接给转让方,不在账面反映。3.其他会计账簿数据保持不变,只是继续使用旧账。1.对于各种材料和因短缺而损坏的材料,借记 "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待处理流动资金的损失和溢余,贷记各种材料等,如原材料、产成品和应在——缴纳的增值税(转出进项税),借记 "—— "。对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2、固定资产盘亏,借记——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及溢余, "累计折旧和折旧主题,代表 "固定资产 "主题。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算,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科目,按应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收入和清理过程中剩余材料的价值,借记 "银行存款 "和 "原材料和食品并记入 "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清洁费用应记入 账户的借方固定资产清理与维护并记入 的账户银行存款 "。请教一下,外资企业,在获得利润以后,外国股东怎么操作能把利润带回国外或分红
如果是企业: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净值全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比照前两款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总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说的,是指非居民企业向付款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第(五)项规定的所得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五、关于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我国居民企业分为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有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的,应当在利润分配决定作出之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支付日早于利润分配决定日的,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将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三)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1月1日前形成的、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年第1号第四条)协定处理第十二条非居民企业适用的税收协定与本办法不同的,可以申请执行税收协定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未申请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的,按照国内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局。;中华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局。;中华 关于发布协定股息税率清单的通知[2008]。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公告》第60号的公告112号(国〔2009〕81号);;2015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外籍个人收入在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取消外国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收优惠。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发〔2013〕6号),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对取得上述所得的外籍个人,应按照 的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和红利。第二,外国个人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按照 "股息和红利按照其所在国(地区)与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者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在税收协定中载明的条款。3.外籍个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按照《《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工作规程》规定》(鄂地税发〔2009〕6号)办理。四。本公告由国办发[2013]6号文件发布。将于2013年2月3日实施。证券过户费属于谁的收入
在买卖股票和基金的过户费,属于结算公司的收入,是券商在与投资者清算结算时代扣除的。一般来说,过户费是按照成交额的千分之二收取,双向收取,即买入时一次,卖出时一次。举个例子,当一只股票市价10元,投资者买入10000股,一段时间后股价上涨,股价15元,然后全部卖出,那么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过户费如下:投资者买入时需要支付的过户费= 10×10000×0。002% = 2元;卖出时需要支付的转让费= 15× 10000× % = 3元;交易期间过户费= 3 2 = 5元。投资者购买股票和基金,除了过户费,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佣金。佣金一部分归证券公司,一部分归交易所。
会计做账·申报纳税·降本增效
专业安全可靠,信息0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