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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0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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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借:原材料-废料借:生产成本(红字)2、废弃物处理、其他业务收入,应计算相应的应纳税额。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
借:原材料-废料借:生产成本(红字)
2、废弃物处理、其他业务收入,应计算相应的应纳税额。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其他业务收入3。结转废物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原材料-废料。在我国现行的核算方法下,无论是可修复废品的修复成本,还是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无论废品损失是否正常,都是计算最终产品成本,即由正品承担。
这种处理在实践中易于操作,适用于小型企业或浪费不频繁的企业,但对于浪费频繁的企业存在一些不足。《数明号123》第九条规定,非正常消耗的、不能归属于将存货带到当前地点和状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其他费用,不计入人力存货成本,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我国目前的三种核算方法都是将所有成本计入存货成本,不区分正常消耗和非正常消耗,不利于经济管理。
公司购入商品时,会计分录视同销售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从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无论实际入库与否以及后期如何处理;当你购买货物时,你应该首先把它们放在仓库里。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你都要根据其最终的处理来确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比如无偿赠与,视同销售,在会计上按照其成本和应计税金处理。
根据公司的常规核算:
1.首先是按照招待费入账,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管理费用——礼品招待费”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企业因宣传促销需要而发生的赠与业务应区别对待。外购商品作为礼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按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自产商品作为赠品的,按宣传费处理。
3.实际操作中,采购的商品没有发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可以用其他发票来核算。比如维修单和办公用品。
黄金饰品销售者回收已售出的黄金饰品的,在账务处理中,应将回收的黄金饰品记入商品购进成本科目下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记商品购入成本科目——某型号黄金首饰明细科目,贷记现金科目(用于现金回购黄金首饰)或银行存款科目(用于调拨回收黄金首饰)。
回收的酒瓶应按照购买、借用、原材料-包装贷款进行记录;从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中回收的酒瓶应属于随产品销售但不单独定价的包装。出售后,卖家对酒瓶没有所有权,再次回收属于重新购买。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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