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3-01 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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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在领取生育津贴之前,企业申请社会保障公积金时。借款:管理费等贷款:...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
在领取生育津贴之前,企业申请社会保障公积金时。
借款:管理费等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工作人员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支付工资的项目如下。
(1)领取生育津贴时: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债务-生育津贴
(2)扣除垫款的社会保障公积金费用后支付给工作人员。
借款:其他债务-生育津贴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工作人员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但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时,输入如下:
(1)在支付产假津贴时: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工作人员部分)
(2)领取生育津贴后抵消人力成本。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管理费
3、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时,输入如下:
(1)产假工资的实际支付: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工作人员部分)
(2)领取生育津贴时,消耗人力成本后,其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其他债务-生育津贴
借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管理费
借款:其他债务-生育津贴
贷款:银行存款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为两种。
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调整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期限不超过98天。二、未实行生育保险社会调整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产前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但是实际上,生育津贴不等于产假工资。支付给员工的产假工资和产假津贴按照“高或低”的原则,即,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产假工资,则根据产假工资支付给员工。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产假工资,则向员工普及产假工资的差额。产假期间企业不支付工资的,在领取津贴时,企业应扣除代缴的个人社会保障公积金费用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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