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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09: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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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开户银行签发工资支付协议。为员工办理工资卡。向银行提供付款金额的详细信息,并向银行签发相应金额的支票进行付款...
在开户银行签发工资支付协议。为员工办理工资卡。向银行提供付款金额的详细信息,并向银行签发相应金额的支票进行付款。
首先,这个问题需要确定你所说的“私人会计师”是什么意思。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私人账户中的资金归公司所有,只是存在一个私人银行账户中,在公司账面上体现为现金;第二,这个私人户的资金归个人所有,与公司资产无关。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不论其是否违反财经法规,就会计处理而言,应根据具体转出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现金”;发放工资时,按实际计算出的实际工资,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根据私人账户转入公司账户的具体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发放工资时,按实际计算出的实际工资,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般情况下,公司根据职工提供的服务和工资标准,计算应计入职工薪酬的工资总额,按受益方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先说上面提到的第一种情况,即公司资金存入私人账户的情况。我国实行银行账户实名制,账户持有人是账户资金的权利人。公司在国外开展业务活动时应使用公司账户。公司账户与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股东(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账户之间不得有非法资金往来,以保证公司财产的独立性,方便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书明号123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法规的违法行为。法院不仅要收缴出借人出借账户的违法所得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还要根据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的民事责任。
更何况银行账户民间借贷的出发点是为了逃税。本应进入公司账户的销售款被客户直接要求转入私人账户,部分生产销售环节的货款被体外循环,导致公司账面营业收入减少,纳税减少。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
应作为贷款处理:
1.进入账户时:
:借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X
2.转出时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X
贷:银行存款
对公账户季度结息的会计分录
1.本公司普通账户的存取款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取款相同。除了不允许提取现金之外,普通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没有什么不同。
2.对于进出公司账户的钱,要把收益收入分为账户和活期。收入需要纳税,往来账户不需要纳税。
3.要依法计算收入和税收,避免偷税漏税。
4.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人们如果有无发票收入,也应依法纳税。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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