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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08: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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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缴纳保险公司的工程保险费时:借方:管理费或工程账户贷方:收到银行存款或现金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费时:借方:银行...
在缴纳保险公司的工程保险费时:借方:管理费或工程账户贷方:收到银行存款或现金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费时:借方:银行存款或现金贷方:管理费或工程账户或借方:管理费或工程账户(红字)管理费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本期内计入本期损失或利润。
向员工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包括在管理费会计中。
贷款:管理费贷款:银行存款管理费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本期内计入当期损失或利润。
企业要通过“管理费”科目计算管理费的发生和结转。
该科目借记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今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不得有余额。
这门课根据管理费的费用项目详细计算。
根据淑明浩123:
第十二条投保时,投保人及其代表应当对保险申请中的事项及保险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细的说明或说明。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加强对经营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防止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就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的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的风险增加,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在5天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调整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保单担保的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其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立即通知保险公司,7日或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书面报告延长期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验证。
(2)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能自行表示对索赔事项的承诺、建议或支付。否则对这家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三)如果预知可能发生诉讼,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追缴,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第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约定的任何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
对社会保障,记录某年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费用。
缴纳时:
借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支付)-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现金
计时:
贷款: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款: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支付工资时:
借用: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应付帐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支付)-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现金(实际发行)
提高工资时:
借款:管理费-工资
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工资
支付工资时:
借款:支付员工薪金/工资
贷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其他债务-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缴纳社会保障时:
借方:其他债务-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
一般要有收入支出,直接算在支出上就可以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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