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4 08:40:18
4441
内容摘要:如果劳务公司统一开劳务发票的话,发工资的时候先挂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司 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
如果劳务公司统一开劳务发票的话,发工资的时候先挂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司 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司贷:现金(银行存款)
劳务公司开具发票: 劳务人员为生产服务: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劳务费支出贷: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司 劳务人员为管理服务: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其他应收款--某某劳务公司
1、借款,只要不支付利息,这笔借款A公司可按其他应付款入账,B公司按其他应收款入账
2、代B公司支付社保和工资,在发放的同时,不做成本费用,而是做B公司往来,也即视做归还B公司其他应付款。
3、同第二条
4、以上分录需要的原始凭证与发票为:借款打收据,社保金要是开给B公司的发票,工资由B公司编制并盖公章。鉴于你说的社保费发票抬头写的是B公司,公积金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对A公司来说问题不大,但对B公司来说,这笔支出是不被认可的,也即不能所得税前扣除,有税务风险。
职工在休产假期间,要根据情况来确定职工的工资发放。
最基本的原则是我们跟女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责任的区分就是企业承担企业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
对于因单位责任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的标准,有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是单位继续发放工资的话,职工的个人部分继续扣除就可以了。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要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待遇。
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是98天,各地延长的奖励产假仍然也是要支付生育津贴待遇的。
生育津贴如果高于职工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要回;生育津贴如果低于职工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否则很有可能涉及没有按真实工资缴纳社保,职工可以维权。
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跟生育女职工协商,每月给用人单位交纳社保个人部分,不过这又有些太没有人情味了。
我们单位一般都是采用单位预缴个人部分,回头正常发放工资的时候,逐月从职工应发工资中扣除。
具体做账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公司替员工垫付的部分,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做其他应收款科目,等到发工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时再冲回其他应收款。
也就是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银行
从工资中扣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这样就收支平衡了。
1、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职工保险费贷:银行存款2、补缴的部分一次性进费用就可以了
公司在给职工缴纳社保时,一般都是先给职工垫付,等到职工发工资时再扣回,因为税务部门要求是在每月的十五号之前定为征税期,社保费是由税务部门代收的,而职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月十五号以后发放,所以只能公司先垫付,垫付时做账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职工社保 贷:银行存款,从工资扣回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社保。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