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3 16:45:35
1732
内容摘要:在座的盆友,求帮忙!栖霞良心企业南京初级职称申报,南京初级职称申报价格贵不贵南京地铁1号线尚未开通。;我还没有...
社保合计:公司: 元/月,个人 元/月,合计(元) 元/月。
详情如下:
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补充(重疾)、医疗补充、养老和剩余保险基金
基数词
企业比例7% 1% % %-18%
企业缴纳金额为 。
个人比例2% %-8%
个人缴费金额
我给你解释一下:也就是说,你每月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的社保是 元/月。如果你的工资是2500元/月,那么你的公司每个月给你交 元的社保,你每个月的工资里要交 元。每个月扣除社保,你的工资是 = 元。
[实施日期] 20040101
【文件编号】法令号。国务院第375号令。;中华
国务院令;;中华
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经理
2003年4月27日
工伤保险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雇工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员工。;公民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人社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治疗。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在制定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时,应当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不同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和工伤发生率,在每个行业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各地区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和用人单位工伤发生情况,适用各自行业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掌握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
第十一条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确定;;各省市自治区。生产流动性大的跨地区行业,可以相对集中的异地参加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本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经营、建设或者装修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保险基金应当有一定的比例。......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0元公司注册
地址安全挂靠
名称、法人、股权等变更
在线免费核名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