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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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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财税〔2013〕37号附件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下列进项税额:从销售者或者提供者取得的增值税...
。财税〔2013〕37号附件一第二十二条规定,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下列进项税额:从销售者或者提供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置摩托车、汽车、游艇的,无论是否自用,均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固定资产(发票价值和车辆购置税)管理费(保险)
贷:银行存款
一、对于分期付款购买,所支付的利息将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未确认融资费用——利息合计贷:每月银行存款中长期应付款分摊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每月还贷时:
借: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二。一次性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另外附件是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统一销售发票,以及购买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三。企业购车扣税注意事项:
1.企业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的,假设购买运输货车用于生产经营,可以按照2009年《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购买的汽车为企业领导服务的,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3.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自用并缴纳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列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
公司购置税,会计分录:
1.企业购置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进口、自产、捐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自用),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2.改制后企业购置的减税或免税车辆用途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取消现行会计制度中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核算内容。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可以不用“应交税费”科目计算。具体核算时,对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作如下会计分录:贷: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直接支付购车款,那么会计分录是最简单的。直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即可。
但如果企业拖欠买车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赊账,那么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汽车销售企业。
由于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而是计入期间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法人买车拿公司账可以参考以下:
1.公司买车,要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2.公司购车时,入账金额包括车辆购置费和各种附加费。
3.当公司购买一辆汽车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公司购买的汽车欠款,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汽车销售单位。
5.车牌、检验、车辆保险等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作为期间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6.以后会按期计提折旧。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
贷项:累计折旧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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