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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16: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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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借:银行存款中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应付款。如果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公司贷款,贷款期限为...
借:银行存款中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应付款。
如果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公司贷款,贷款期限为半年,利率为5,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乙银行不承担贷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账目?解析:《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及主要会计处理规定:贷款1。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类客户贷款,包括************、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将本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受乙银行委托向丙公司发放的贷款,应通过“委托贷款”科目核算。a .公司发放贷款时,应借:委托贷款——本金100万:银行存款100万支付委托银行贷款手续费:借:财务费用:银行存款每月应计利息:借:应收利息 (1005/12);借款:收回的利息收入;借:借:银行存款 万。
1.当你收到客户的首付款时,你应该为该账户开具正式发票。
2.按揭贷款到账后,也要开正式发票。3.预付款(首付和按揭贷款),商品房开发完成后,收入和成本结转。4.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时借:预付货款贷:营业收入5。商品房竣工结转成本:开发成本6。结转收入贷:营业收入贷:本年利润7。结转销售成本贷:营业成本贷:开发产品8。结转成本贷款:本年利润贷款:营业成本
会计:蜀铭号123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作为短期投资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停止计息,冲减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并将冲减的利息金额记入备查簿;在未来已核销的利息收回时,核销委托贷款本金;只有在本金能够收回的情况下,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企业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款:委托贷款-本金贷款:银行存款(2)计息时借款:委托贷款-利息贷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扣除相关税费后)后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利息(4)到期收回本息时借款: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本金投资收益-本金投资收益贷款损失: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委托贷款损失的税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shuminhao 123, 企业向他人拆借资金,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同时,《数明号123》(国税发〔2002〕13号)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的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在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取贷款利息的当天。”此外,根据《数明号123》及其暂行规定,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公司老板向贷款公司借款后,将钱打入公司账户,计入短期借款账户;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款:短期借款:银行存款3。短期借款是借款的一种,与长期借款相对。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或清偿一定债务,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外部单位借入的各类借款,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短期贷款主要包括经营性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结算贷款、票据贴现贷款、卖方信贷、预收存款贷款和专项储备贷款等。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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