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3 1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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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有些企业没有自己的房地产,所以要租房子。部分企业还有闲置住房,可以通过租赁获得更多收益,对于房租该如何记账?交...
有些企业没有自己的房地产,所以要租房子。部分企业还有闲置住房,可以通过租赁获得更多收益,对于房租该如何记账?
交房租的会计分录
借方:预付款项
贷款:银行存款
确认费用:
借方:管理费
贷款:预付款
收房租的会计分录
借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营业收入
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折旧:
借方:其他业务成本
贷方:累计折旧
房屋租赁发票税点如下:
1、房地产税:以租金收入的12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
3、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市建设税率与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根据财产租赁收入,每个收入不超过4000韩元的扣除费用为800韩元、4000韩元以上、20的扣除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5.印花税:根据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计算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少于1元,根据1元图片。
原则上承租人不承担税金。缴纳的税金应由出租人负担。如果出租人是企业,则营业税为5,城市建设税为营业税的7(市)5(城市)1(农村),教育费附加营业税为3(部分地区还收取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次性租金收入记账时,先挂预缴款。
借用:银行存款
贷款:预付
限期结转租金,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借:公积金
贷款:其他事业收入3354租金收入
交税——增值税(销项税)
:税金和追加
贷款:税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加教育费用
——增加地方教育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第45条,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的各个时间段内使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系统的合理方法可以更好地反映租赁资产使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消费模式,出租人应采用这种方法。
增值税方面的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领取销售金或领取销售金证明之日;首先开票的人是开票当天。
领取销售贷款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过程中或完成后收钱。
收到销售货款证明之日是指书面合同中规定的支付日期。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规定支付日期,则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当天或不动产所有权变更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存款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存款领取之日。
根据上述规定,客户公司年初一次性征收的一年房租,在会计上一般按月确认租赁收入,在收取租金的月份产生纳税义务,一般纳税人下个月必须申报缴纳增值税。(威廉莎士比亚、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相关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1、收租金的时候。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存款
缴纳税金-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2、确认租赁收益时
借方:预付款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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