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3 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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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大家身边有没有发生因为一件小事而引发的悲剧开了一个玩笑,导致了他的朋友 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的监禁。这是一个真实...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重转移 "模式(个人部分全额划转,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划转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程序如下:
A.携带参保人身份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拿着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之后其他事宜就不用管了,新老参保地的社保部门会办理转移事宜。只要审核通过,参保人就会收到社保部门的通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
2.医保账户可以随人转移。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起,农民工跨省就业可以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随转移随转移。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到新城市就业,可以参加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暂停办理保险手续的同时出具保险凭证备查。同时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当你在新的工作单位申请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的真实信息。;不用麻烦转移所有的医疗保险关系。
3.工伤和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 "当期支付当期享受 ",而且不存在转学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编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确需办理的,在职职工应当到原单位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代理机构应出具一份员工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
5.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公积金。
个人到外地工作,工作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将原居住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全部转移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时,职工需提供转入单位接收证明、转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银行名称、职工复印件 s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原居住地原单位,通过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向账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外地户口可于每月25日前持离职证明、身份证、支取银行账户,到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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