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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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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逸苏认为,监事的行为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可能性较大,而其职务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小。1.主管利用他的职...
海逸苏认为,监事的行为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可能性较大,而其职务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小。1.主管利用他的职位。这是因为,在事件发生时,公司的******由主管保管。所以,保管******属于主管的临时职务,主管只是利用这个职务完成了无权转让。
2.主管的调动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从题目描述的内容来看,主管擅自转账,所以其行为缺乏合法性,没有法律依据。
3.主管人员犯罪是基于其主观故意的内容。根据刑法规定,与监事行为相关的罪名是职务侵权和挪用公司资金。职务侵占罪的概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公司资金罪的概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数额较大未超过三个月,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主管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那么就涉嫌职务侵权。如果主管的主观目的只是为了使用,那么就涉嫌挪用公司资金。
4.主管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从犯罪手段来看,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手段是不公开的甚至是秘密的,如贪污、盗窃、诈骗等。挪用资金的手段一般都是公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主管直接把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其手段是公开的。因此,从目前有限的事实来看,法海易塑倾向于认为本案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可能性较大。
海逸苏:运筹帷幄的过程中,决战在场上。
当然可以。但是,应仔细阅读公司章程。公司对监事有特殊要求的,按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同时,监事开的公司最好与担任监事的公司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否则也会造成麻烦,可能会让人对担任监事期间的履职是否勤勉尽责产生怀疑。
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兼职。
这取决于付款的目的。如果是认缴出资,则为资本份额,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权账户。如果是往来账户,则记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
公司可以从基本账户转账给法人,使用有限制。首先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不要记太多遍。备注可以是:零用现金、工资、福利等。
不合规
从公司账户到个人账户取现,从公司账户和现金账户看起来没什么,但是有两个问题:1。银行对账单不是取现,是转账;2.作为一个出纳,如果公司偶尔让你转账到自己的账户,千万不要做。是违法行为,一旦有检查之类的就更不清楚了。
做账
公司通过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向个人赚钱。
税收风险
1.联系到公司,这种往来账户早就有了。如果以后不清理,可能会被税务局当作股息处理。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也会被认为是变相的注册资本抽逃;2.根据这个原则,购买车辆、房屋等。对于个人用公款分红也会被税务部门认为是分红。3.另外,如果不能转账,尽量不要转账
稍微大一点的公司,资金进出的种类和用途更多。比如项目、税收、工资、投资等。财务管理规范的公司会将不同的资金纳入专项管理,便于监管和核算。
2.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集团公司和连锁公司有分散的分支机构,但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开一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日常收支成了问题。因此,由于资金结算和管理的需要,只能选择在分行当地银行开立一般账户。
3.一般账户没有限制。
根据中国************账户管理规定,法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等。)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即基本存款账户唯一。一般账户没有限制,便于央行和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所以只要有基本存款账户,就不能再在其他任何银行开立,联网系统会自动检测提示。
4.对账户资金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由于一般账户只能存钱不能取钱,必须先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再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这样可以规避资金非法流出的风险。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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