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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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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这个问题有点复杂。首先要清理应收应付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收(包括税和工资)。注意,如果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首先要清理应收应付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收(包括税和工资)。注意,如果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目确认不再支付,应作为企业的收益并入利润缴纳所得税。
存货和固定资产都要变现。如果没有实现,请参照“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注销或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存货不转出进项税额,留存或抵扣的税额不予退还。”税[]165号)。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收入,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扣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投资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分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利收入;剩余资产扣除上述股利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投资成本的,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的收益或损失。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如果未分配利润为正,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只是一个粗略的过程。企业注销需要国税审计的报告,工商机关才能注销。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具体内容:
以下内容需要清算:
1.公司全部资产(全部资产应以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为基础,确认资产转让的利得或损失;)
2.债权清算和债务清偿的利得或损失;
3.预扣或预付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收入;
5.所得税;
6.可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应付股利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并开始清算的日期:
通常,终止生产经营的企业清算日一般为下列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的日期;
3.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的日期;
4.企业解散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日期。
第三步——第一个纳税年度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
第一纳税年度是指自一月一日起至生产经营终止之日止的期间。第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当以终止生产经营年度的1月1日至终止实际经营之日为一个纳税年度,自终止实际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应纳(退)企业所得税。
第四步,在第二个纳税年度完成申报工作。
第二个纳税年度是指终止生产经营之日至注销税务登记之日。第二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将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号123,并附下列备案材料:
(一)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
(二)管理人或者清算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三)清算方案或计划。
(4)欠税报告表。
第五步企业应当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完成清算收入t
6.企业清算后有未处置财产的,同时提交未处置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的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清单。
8.非营利组织还应附上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置说明。
根据蜀铭号123号税[]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注销或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转出进项税额,其留抵税额不予退还。因此,注销时你公司保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退还。根据《数明号123》第八条和《数明号123》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费,均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时保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虽然不予退还,但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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