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20 1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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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多家企业(或企业分公司)以一定的纽带和形式形成联合体,在整体规...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多家企业(或企业分公司)以一定的纽带和形式形成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在分工和商圈保护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管理,将独立经营活动结合到整体规模经营中,实现规模效益。
餐厅连锁财务账户管理:
坚持统一会计、等级管理的原则。
公司财务会计系统由总部-地区总部(如有必要)-辅助会计部门/辅助核-分支机构组成。公司的会计以总部为一个会计中心,所有分支机构都被视为总部的销售终端,商店的所有帐簿都必须并入总部帐簿,商店必须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簿,并定期与总部和解。商店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损益均由总部或区域总部统一计算。如果总部和分公司不在同一个城市或比较近的下级县市设立卖场,总部可以根据情况在该地区设立辅助会计部门(可以单独指派一人),作为总部,负责该地区所有分公司的会计、监督、汇总等职能,辅助会计部门/辅助会计人员是总部为管理目的设立的异地部门,辅助会计部门是辅助会计部门,公司在管理辅助区域内设立地区总部,而不是总部。区域总部设有单独的财务会计中心,设在区域总部的所有门店的所有账目都应进入区域总部的账目进行统一会计处理,区域总部应定期与总部进行协调工作,并应在指定的财务会计周期内向总部提交经营和财务报表。总部进行帐套合并处理。
连锁经营管理是指在流通领域,几家同业商店以统一的店名、统一的标志、统一的经营、统一的管理手段联系在一起,共同购买、分散销售、共享规模效应的现代组织形式和经营。
账面情况使用计算机网络综合管理。
淑明浩1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连锁经营财务管理问题暂行规定》、《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分工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政部《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和连锁企业特点,制定本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链(又称正规链)企业、特许连锁(又称加盟链)企业、资源链(又称自由链)企业等多种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
第三条企业实施连锁经营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向各级财政部门申报,加强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蜀明浩123》、《蜀明浩123》、《蜀明浩123》等有关分工会计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告,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通报重要财务信息。
(二)连锁企业应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与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连锁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系统。通过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指标监控等,及时了解总部销售、价格、库存、税收、资金等信息,了解各店铺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措施。
(四)连锁企业应逐步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
第二章直营连锁财务管理
第五条直营连锁是指各连锁店隶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经营同一商品或提供同一服务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系统负损益。
第六条直营连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会计制。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公司管理模式。跨地区连锁店可以在总部以外的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施“总部——地区总部3354门店”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可以在总部监督下严格按照总部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核算,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二级管理体制。商店的所有帐簿都应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帐簿,同时商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簿,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进行调节。商店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损益均由总部或区域总部统一计算。
第七条货币基金的管理。各门店经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集。各门店存入银行的钱要及时通过银行结算转入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账户,进行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地区总部的大门店可以建立储备金制度,卖场不能坐销货款。
为了加强总部、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能力,总部或地区总部应在内部资金管理中设立内部资金协调中心,对门店实行总账开立、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日程。
第八条库存管理。除保质期短或新鲜的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要对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总部以销售的处理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总部或地区总部配送到各商店的商品以内部移动仓库处理其价格,其价格可以采用成本和一定比例的毛利公制、市长/市场销售价格公制、协议价格法。具体采取什么样的定价,主要要遵循便于管理、便于审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
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的门店经营的保质期短或新鲜的商品,将由总部通过统一采购和结算直接配送到卖场。不能统一配送的商品,从卖场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接送,或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变动幅度内直接作为店铺储备金购买,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收取。
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卖场进行销售、价格、金额、计算、进价、数量控制(不方便保管的生鲜商品也可以进行进价、总额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计算机化管理、项目进价核算。商店每月盘点商品,建立实物责任制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应批准商品损失率超额损失部分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商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卖场应根据销售情况和市长/市场需求提出及时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经常整理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交换。
第一,根据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
第二,根据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帐簿。
第三,对损益科目的期末进行相应的结转。四、根据注册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
总之,连锁店一般是独立法人、独立经营、独立会计,使用别人的品牌或商标缴纳一定金额的加盟费。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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