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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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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筹建期间维修费和办公室租金可以计入开办费吗?是的,我可以。 新标准取消了待摊费用,规定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
筹建期间维修费和办公室租金可以计入开办费吗?
是的,我可以。 新标准取消了待摊费用,规定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所以可以计入开业费。
装修费的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处理,首先要看被装修对象(厂房、办公室等)的产权是否属于你。 如果是,还要确认装修费用是否超过原值的50,或者是否将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的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否则就应该费用化处理。
办公室租金如果是本年度的就没问题,但如果是跨年度的就分摊。
可以把营业费用设定为管理费详细科目吗?
根据新的指导方针,应该设置在管理费或销售费(商业)科目下的二级科目。
一、新标准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办法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多家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 新标准下营业费用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有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会计处理”(《会计部[2006]18号》)的“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会计内容和主要会计处理可知,开设费的会计处理具有以下特征。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做法。 开办费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费用化。
2、新资产负债表中未反映“开办费”项目。 也就是说,开业费信息不再被公开。
3、明确规定开办费按“管理费”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计算范围。 即开办费包括策划人员的员工报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打印费、注册费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账务处理手续。 开办费先按“管理费”科目核算,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摊销处理。
实施新标准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规定办理开办费账务。 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还能更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 对建设计划期限的定义,房地产企业自建设计划批准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载明的设立日止较为妥当。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新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 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全部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和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月的次月起,在五年以上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示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的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3年) )准予扣除:
(一)全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费用;
(二)租用固定资产改建费用
(三)固定资产大修费用;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支出。
由此可见,“长期待摊费用”不包括开办费。
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的解释和说明,从中没有发现关于开业费的税前扣除的任何表现。 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不再有限制。
2008年4月25日,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民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表示,“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这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处理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开始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当符合新税法的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不进行纳税调整。 对商品房未实现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做法,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舍弃,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
如上所示,新标准下开办费按“管理费”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新税法下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因此,“开办费”的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两者协调一致。 今后在开办费方面会计和税务没有差异,当然也没有纳税调整。
1、新公司成立时,费用可计入管理费-开办费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贷款(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项)、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费用为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计入当期损失或利润。
企业应当通过“管理费”科目核算管理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本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度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这个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计算细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应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可以从企业正常经营的次月起3年以上分摊,也可以在企业正常经营时,一并记入“管理费-开办费”。
1、列入直接管理费用
2、正式营业月入帐
3、一次摆摊,无需调整。 但根据税法摊销的方法不少于3年。 开业费列支条件是开业赚取收入前的建设阶段。 根据你的描述,因为是3月开业的,所以到3月为止的费用都可以作为开业费的列支,在获得第一笔收入的当月,可以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 开办费结束时开始营业,获得最初的收入。 具体情况可以查询有关开办费的所得税法。
新的会计准则要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包括管理费-开办费-事务所费等。 贷款:现金旧会计制度先汇总为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开始经营的当月统一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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