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7 0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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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衡水合作协议简洁范本中的甲方:姓_ _ _ _ _ _ _ _ _,号;乙方:姓氏_ _ _ _ _ _ _...
乙方:姓氏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合作期限为_ _ _ _ _ _ _ _年。
第四条出资额、出资和出资期限。
(1)甲方出资(大写)元,占投资总额的60;乙方出资元,大写,占投资总额的40;
(2)双方的出资额应于年月日前全部缴清。
(三)本次合作投资总额为元整,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归个人所有,届时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和工作,共担风险和盈亏。
(1)盈余分配:以第一年末利润总额的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末利润总额的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末利润总额的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以合作财产优先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按照_ _ _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出资的准入、退出和转让。
(1)加入。
1.新合伙人的加入必须得到合伙人双方的批准;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的债务由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担。
(2)退伙。
1.主动退出。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原因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前提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个人丧失偿付能力;
(四)强制执行人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上述情况下的提款生效日为实际提款日。
3.退伙。合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撤换该人: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
(三)执行合作企业事务中的不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的名人。被除名的名人自收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的名人退出合伙企业。除了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名人,他们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退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三)转让出资。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该第三人视同入伙,否则视同退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在合作协议修改后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和合作事务执行人。
(1)甲方负责业务管理和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2)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_ _ _ _ _ _ _ _ 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开展对外业务,签订合同;
2.合作企业的日常管理;
3.销售合作产品(商品),采购常用商品;
4.支付合作债务;
。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管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投票权。
2.合伙人有分配合作利益的权利;合作收益按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约定分配合作收益,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企业。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债务分担合作经营亏损;
3.对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9条禁止的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商业利益属于合作的,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禁止合作方以此合作参与商业竞争。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业务的继续。
(一)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的业务,也可以选择。选择和吸收新的合作伙伴加入业务。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已故合伙人的继承人选择,可以返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受继承人作为新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交易完成或无法完成;
4.被依法撤销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
2.清算人应为全体合伙人,并在合营企业解散后15天内指定_ _ _ _ _ _ _名合伙人或第三方作为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美国法院任命清算人。
3.合作社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合作社职工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社所欠税款;合作债务;归还合伙人 的出资额。
4.结算后如有剩余,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方法进行分配。
5.清算期间合作遭受损失,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处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合伙人支付的金额超过其因连带责任应承担的金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若_ _ _ _未足额缴纳出资,则按抽逃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其合伙人不愿意接受受让人为新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否则按退伙处理;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如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解散合营公司,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的,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以劝阻不听者,全体合伙人可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合作伙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补充未尽事宜;补充和修改内容及本协议如有,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签订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甲方提供业务用车,厚街每月500元在当地使用,其他地方据实报销。
(六)因招待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
签约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约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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