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7 09:02:00
3120
内容摘要: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代理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取得财政部统...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会计代理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具体审核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决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从业人员;(二)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具有健全的代理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向当地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员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记账业务负责人能够证明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专业人员对本单位专业人员的书面承诺。(4)簿记业务内部规范。
扩展材料: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该报告应说明:申请批准的机构的名称;申请理由;拟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申请本单位公众人物或合伙人(或全体股东)的机构协议或章程签字盖章。或者合同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简历、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记账业务负责人。
第二章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第六条在北京市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七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三名以上具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机构,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批。第九条申请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附件1);(二)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附表2);(三)机构协议或者章程;或者协议章程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立和组成方式、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和清算方式、全体股东的签名和盖章等。(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信息表(附件4),其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当包括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操作规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按照数明号123、数明号123、数明号123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审批机关审批。申请增加簿记建档的公司,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公布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在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时,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相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办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审批机关受理或者驳回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附表5、附表6)。(二)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附件7)。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资料报市财政部门: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表(表12) 2。代理记账机构全体员工信息表(表13)。第十二条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应当统一编号,在证书“发证机关”加盖审批机关公章,并负责证书的后续管理。免费颁发、补发和更换代理记账许可证。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后,应当将营业执照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代理记账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出租或者转让。代理记账许可证遗失的,由代理记账机构自行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应持补发证书申请书和刊登挂失声明的原报纸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发证书。会计许可证书损坏的,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换发证书。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代理记账许可证放置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原文太长,可以去财政局网站查!
1、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准机构名称;2.须按隶属关系向县级以上(含县级政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舒名号123,填写相关项目,携带全部相应证件,到市区范围内的市级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在市、区财政部门范围内,在各市、区办理相关手续;3政部门收到相关资料后,组织相关专家论证通过,经审核同意后,签署同意设立意见;4.申请人凭财政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5.凭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企业会计准则》。注:1。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设立代理记账公司应向当地财政部门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 .代理记账资格申请。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记账许可证登记表。包括:代理记账许可申请表、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简历表、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简历表。4.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会计师以上资格证书、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全职员工必须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比如《企业财务通则》(劳动手册)、失业证、待岗证、退休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扩大业务范围的,应当提供全职员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在事业单位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记录。6.公司章程。7.健全的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记账业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有:1。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2.业务操作流程;3.业务质量控制规范;4.业务档案管理办法;5.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应根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8.验资报告。9.办公地址及办公楼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你需要交接凭证,明细账,总账,月度纳税申报表。以及其他交接事宜,要做一个交接计划表,双方签字:1。凭证、报表和纳税申报表;2.章:财务章、u盾、发票专用章。
我所知道的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提供记账相关服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具财务凭证、增值税个税申报、发票的收取和******、年度工商报表的汇算清缴!
山东地区
小规模纳税人;1800元/年
一般纳税人:2800元/年
零申报企业:1200元/年
1.因代理商服务给选择我们的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代理商承担;
2.支持“月供”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