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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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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由于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合并,b进行日记帐分录时,根据a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结算。 即借:相关资产(...
由于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合并,b进行日记帐分录时,根据a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结算。 即借:相关资产(a公司的账面价值) ) ) ) )。
信贷:相关负债(a公司账面价格) ) ) ) ) ) ) ) )。
b公司支付的对价
或贷款(资本公积)差额) )。
合并后,公司a就不存在了。 当然,合并前A、B、S公司分别是会计主体,分别对各自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 合并时,s公司得到b公司支付对价的相应部分,同时注销账面上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你的公司是会计主体的话。 收购另一公司100股权,按照投资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然后吸收合并,按照企业合并标准进行会计处理,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我的回答企业并购会计分录的例子是?
1、甲方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借:银行存款400002,乙企业不用账务处理。 3、收购企业股份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息(包括向买入时的股价宣布股息);信用银行存款收到股息时借(银行存款信用);应收股息卖出时借);银行存款信用)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根据情况
收购公司的会计处理
按收购协议处理,一般情况下,收购后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已转移至新公司名称,与被收购公司无关,收购款项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可。 固定资产在会计上可以按照没有收据就可以收款的评估价格收款,但税法上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进行调整。 财政部为了促进企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产清查处理经批准合并的企业,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并形成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查。 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盈余、赤字、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缺损、损毁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未清财产损失额—未清流动资金损失额”科目、“原材料”、“产成品”、“应税所得税3354应付增值税(进项退税)等科目亏损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
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材料成本的差异也要同时结转。
2、计提亏损的固定资产计入“未清资产损失——未清固定资产损失”、“累计折旧”科目,代记“固定资产”科目。 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贷记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已摊销、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利润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帐户,贷记“非营业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利润”帐户;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亏损,区别情况处理。 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非营业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正常处理损失,借记“非营业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盘盈固定资产按安全价值重置借记“固定资产”帐户,贷记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帐户,贷记完全价值重置扣除折旧估计后的净额,贷记“未清资产损失——未清
3、按规定转卖亏损或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应按回收的剩余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回收保险赔偿和过失赔偿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未清财产损失330 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非营业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未清财产损失——未清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未清财产损失——未清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按规定转卖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未清财产损失——未清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管理费”科目。
4、按规定出售计提亏损的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3354固定资产计提损失”科目,贷记“未清财产损失3354未清固定资产损失”科目。 对按规定周转销售的固定资产,借记“未清财产差损3354未清固定资产差损”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3354固定资产差损”科目。
5、按规定不能确实收回的应付账款等,经批准转卖的,采用直接转卖法的,借记“管理费”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采用本办法的,应当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坏账准备不足核销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确属不可偿还的应付账款等,按规定转售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6、注销未处理的潜在损失、生产成品库存管理损失和损失,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后,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抵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科目,“未处理财产损失溢额”
)二)资产评估会计处理经批准合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价值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认后,应当:
1、企业应当按照核准评估中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2、固定资产按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代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两者的差额
(三)关闭旧账
1、失去法人资格的企业关闭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余额;
2、具有保贸易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承原企业账面; 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一笔账。 企业继续挪用原企业账簿或者另立新账簿的,应当将被合并企业的资本资产全部划转实收资本。
二.合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处理1、有偿合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收购价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连征”科目企业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账款——对合并企业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采用无偿划转合并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如两者存在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被兼并企业持有贸易法人资格的处理
1、企业有偿合并其他企业,按投资处理,按已支付款项,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采取无偿划转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的,按照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合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会计处理
1、“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合并国有企业有困难的,按规定享受免、停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优势国有企业合并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合并困难的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处理的通知》会字[1995]19 )
2、合并对象企业属于政策性亏损的,其产权转让成交后,合并企业在合并对象企业原核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内,可以继续享受一定期限亏损补贴的,按规定计算应收的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领取补助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三.会计报告
(一)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期间,按照下列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1、财产开始清理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
2、财产清理工作完成后,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移交资产清册,并按有关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
3、评估结束后,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帐面价值后,编制资产负债表。
4、产权转让成交后,应当编制合并成交日的资产负债表。
5、保留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的企业,除上述规定外,在办理产权转让过程中还应当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告。
(二)兼并企业
1、合并企业接收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应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合并成交日的资产负债表,报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2、合并企业接收被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应当制作合并日的合并会计报告。
四、会计档案移交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丧失法人资格的合并企业,会计档案经合并企业原主管部门同意或经双重协商后,可以由合并企业保管,也可以由合并企业主管部门或原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保管。 保留法人资格的,可以不办理会计文件移交手续。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和保管期限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会计制度企业合并后,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按照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被合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会计制度计算。
六、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或者被其他企业兼并的,执行本规定。 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合并可以按照本规定执行。
收购有三种吧1、如果是吸收合并的话,如果是A合并的公司或者是A的话,就是结算。 不需要单独记账。
2、新设合并时,如果A在C公司新设的话,因为是核对账簿,所以没有必要单独记账。
3、控股合并时,a相对于b控股占50以上,不符合账面。 b需要单独记账。 (参考长期股权投资的做法)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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