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6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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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实施细则》、《企业年度报告管理规定》、《税法》等相关法律,公司自注册后,应于每年1月1...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实施细则》、《企业年度报告管理规定》、《税法》等相关法律,公司自注册后,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企业年报。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经营情况,缴纳税金!
个体户经营收入申报方法:
1.打开个人读者或合伙企业、个体户企业的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客户端。
2.通过“生产经营”按钮切换界面,切换到生产经营模块。
3.在生产经营界面上,首先点击“审批信息”的“征收”,看看企业申报时间是按月还是季度,企业征收。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月或季度进行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生产经营的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4、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行生产经营的预缴申报,批准征收,填写当年的累计收入。查账征收,填写当年的累计收入、费用、利润等。
5、完成后,点击“保存”,进行阶段性在线申报,订购在线申报。
6.单击“发送申报”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然后单击“获得反馈”以获得申报结果。申报成功后,可以缴纳税金。交税,点击“网上支付”。
7、支付有三种,方法1、通过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客户端支付;方法2、向银行打印付款证明,以便付款。方法3、通过个人网厅缴纳。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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