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顺佳集团
2023-02-16 15: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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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用对方的营业地址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向银行申请开户。1.签合同。客户与代理记账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和书面委托合...
用对方的营业地址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向银行申请开户。
1.签合同。客户与代理记账公司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和书面委托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费用、支付时间和等。
2.拿起账单,客户每月会把当月做的账单发给记账代理,同时对账单进行初步的整理和核对。
3.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使用财务软件按照既定的内部流程进行记账,必须遵守录入与审核分离的原则。
4.申报纳税,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征管要求,代理记账人每月应按期申报。
5.回访,记账代理每月及时将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交给客户,并与之进行对账。
6.会计和税务档案的保存和移交。每个月都会装订成册,放在柜台上。一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税单、会计报表、凭证、银行对账单一年交接一次。
如果要开基本账户,银行会先拍照核对。你需要法人到场,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安排时间去银行开户。
通过工商官网,还有一些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详细信息。
公司注册所需的准备工作:
1.公司名称(超过5个备选公司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单位房产需加盖房产证复印件及产权单位公章,居民住宅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到工商局核验)。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注册资本由客户自行提供的,只需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为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在公司中的股份安排)
5.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其中一些可能涉及资质或许可证)
第二章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第六条在北京市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七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三名以上具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机构,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批。第九条申请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附件1);(二)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附表2);(三)机构协议或者章程;或者协议章程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立和组成、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和清算、全体股东的签名和盖章等。(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信息表(附件4),其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当包括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操作规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按照数明号123、数明号123、数明号123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审批机关审批。申请增加簿记建档的公司,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公布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在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时,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相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办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审批机关受理或者驳回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附表5、附表6)。(二)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附件7)。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资料报市财政部门:1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表(表12) 2。代理记账机构全体员工信息表(表13)。第十二条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应当统一编号,在证书“发证机关”加盖审批机关公章,并负责证书的后续管理。免费颁发、补发和更换代理记账许可证。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后,应当将营业执照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代理记账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出租或者转让。代理记账许可证遗失的,由代理记账机构自行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应持补发证书申请书和刊登挂失声明的原报纸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发证书。会计许可证书损坏的,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换发证书。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代理记账许可证放置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原文太长,可以去财政局网站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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